銷售額怎麽算
壹、計算公式
銷售額是繳納增值稅的企業用詞,是指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
銷售額=銷售量×平均銷售價格。
對於壹般納稅人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增值稅稅率)。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征收率3%)。
二、壹般情況下的銷售額的計算
當期銷售額包括增值稅納稅人當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從購買方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具體的說,應稅銷售額包括以下內容:
(壹)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取自於購買方的全部價款
(二)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具體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支付利息、 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和代墊款項等費用,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3.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4.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此處雖名為銷貨收入預算,實質上是以銷貨凈額為主,銷貨凈額=銷貨收入-銷貨退回與折讓。銷貨成本預算:銷售數量×每單位產品的制造成本(或每單位商品的購貨成本),可得銷貨成本。銷貨毛利預算:從銷貨收入預算減去銷貨成本預算,即可求得銷貨毛利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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