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活動不得組織演員假唱
文旅部發布《文化旅遊部發布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要求演出活動不得使用違法失德演員,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未成年人參與演出應當經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等。
通知中指明主體資質管理要求經紀公司必須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嚴格執行經紀人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必須取得相關證書才能持證上崗。演員從業行為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聲稱會加強遠處活動的管理,特別強調演員假唱行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如有違法對進行相應的處置處罰。
據悉,經常有明星會曝出假唱的行為不管是實力唱將還是優秀演員,都曾曝有假唱的行為。所謂的假唱並不是找別人代替來唱,而是播放提前錄制好修過的聲音。在節目制作方看來,為了在現場直播的現場不出現意外,很多都采用了假唱的形式。但是這樣行為,明星自己的實力會遭到質疑,個人信用問題也會大打折扣。其中,著名歌手薩頂頂在2016年就被傳假唱,原因是因為薩頂頂在演唱中話筒都拿反了。
假唱為何會存在?現在,各個演唱會上,假唱已經不是什麽少見的事情了,那麽為什麽會有假唱現象呢?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是現場的情況是不受控的,很容易出現意外,比如春晚上的安吉、貝兒這壹類小孩,甚至奧運女孩林妙可,作為孩子的他們,狀態不穩定,也很容易出現意外,為了保證舞臺效果,就會安排假唱。
同時,場內的觀眾人很多,耳返壹旦壞了很容易聽不清伴奏,這對於歌手來說是有很大影響的,因此假唱就變成了壹個不錯的選擇。
最後,有很多歌手的實力不夠,或者並非專業歌手,只是被安排獻唱,在錄音棚有專業的修音,但是現場是沒有的,這時候,假唱變成了他們的遮羞布,這也是無奈之舉。
根據我的經驗,假唱分兩種原因:主觀和客觀。
第壹、客觀原因
演出主辦方為保證演出效果的絕對安全,不希望演出過程中出現任何事故,要求演員必須假唱。還有就是演員在表演前夕突然生病,嗓子發不了聲或者聲音嘶啞影響演出效果,不得已只得假唱。
第二、主觀原因
相對於客觀原因,主觀原因就要惡劣得多了。自己的功力不夠或者很長壹段時間沒有進行科學系統練習了,僅僅是為了保持熱度或者單純為了掙錢,在效果達不到的情況下,只得選擇假唱,能糊弄就糊弄過去。
不管主觀或者客觀,假唱都是壹種不尊重觀眾的行為,都是應該杜絕的。而那種沒有原因純假唱的歌手我們要堅決抵制,不給他們生存的空間。
結語現如今,假唱的時代將被淘汰,明星們應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管現場發什麽突發狀況是否會影響演出,至少做到真唱才是對得起收看自己的觀眾追捧自己的粉絲。唱功不行就多練習,不要自欺欺人更不要欺騙觀眾,做好這壹點才是最基本的相互尊重,有意義的雙向奔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