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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嚴查電動車、三輪車“4項行為”,壹次性說明白

隨著新國標電動車管理規定的實施,不知不覺已過三年多時間,2023年即將來臨,有關電動車、三輪車等車輛的相關管理規定還在陸續進行。據了解,2023年1月1日起,多地開始嚴查電動車、三輪車的事項不規範行為,將其總結出來,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盡管電動車上路有了諸多的限制和要求,但仍不影響人們喜愛電動車的熱情,那我就需要註意壹些相關事宜了,以免上路交警查到後處罰。

2023年1月1日起,嚴查電動車、三輪車“4項行為第壹:嚴查無牌照電動車上路的行為

自新國標以來,有關電動車懸掛正式號牌的規定在多地展開實施,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上路行駛的電動車、三輪車等車型都需要懸掛對應的號牌,否則會按照無牌上路行駛給出對應的處罰。

第二:嚴查電動車載人超載的行為

日常使用的電動車有很多類型,不同類型的電動車有著不同的載人權限,如超出載人範圍的或違法載人的都會給出對應的處罰。

正常來說,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電摩只能搭載壹名成年人、電輕摩沒有權限載人、三輪車不能載人 ,大家不要搞錯了。

第三:嚴查改動電動車外觀的行為

隨著天氣的變化,很多人習慣性地給電動車加裝遮陽傘、擋風玻璃或其他的物件,使得車輛的外觀得到了嚴重的變動,也給電動車帶來了壹定的安全隱患。

這些行為不可有,電動車只是小型的代步工具,是不能安裝這些東西的,被交警查到後會責令現場拆除,情節嚴重的會處罰款或沒收車輛。

第四:嚴查無證駕駛的行為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騎行機動車上路行駛都需要持有對應的駕照,無證駕駛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代號規定》,電動三輪摩托車車型需要駕駛證D,兩輪電動摩托車需要駕駛證D或E,電輕摩需要駕駛證F,只有國標車是不需要駕照的,大家不要搞錯了 。

2023年1月1日起,以上騎行電動車時能夠遇到的四種行為會提上嚴查的日程。例如浙江、東莞、深圳、無錫等地,車主們壹定要註意自己平時用車的不良習慣,及時糾正,以免給自己上路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總結:轉眼2022年已進入最後壹個月,電動車的相關管理規定又持續進行了壹年,大家已經非常熟悉交警嚴查電動車的相關事項了。不過2023年1月1日起,有關電動車、三輪車的以上“4項行為”在多地還會陸續展開嚴查,希望大家保持文明駕車的習慣,及時糾正自己駕車的不良行為,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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