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寶元債券型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制定;2、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方式或分紅再投資的分紅方式,以投資者在分紅權益登記日前的最後壹次選擇的方式為準,投資者選擇分紅的默認方式為分紅再投資;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4、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才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壹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6、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凈值不能低於面值;7、每壹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