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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訥子女

《不能搞特殊》的中心句: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作為黨和人民***和國的領袖,不但沒有利用手中的職權為子女提供任何方便,反而在乘車這樣的日常小事上,毛澤東也從不放松對他們的要求。

主要的兩件事情:

第壹件事是:1947年,轉戰陜北期間,讓7歲的李訥和解放軍壹起吃黑豆飯。

第二件事是:李訥在北京大學讀書期間時,毛澤東批評了派車接送她放學的衛士長。

在大環境下,要考慮到大家的利益,不能靠權力,搞特權,為自己及自己的家人謀私利。像文章裏說的,毛主席作為主席,其實利用特權讓自己的兒女多吃糧食,但他反對這種特殊。不能因為自己的特殊身份就在辦事生活巾搞特殊化,要以身作則不搞特殊化,平等,公平地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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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搞特殊》第二件事的全文:

20世紀60年代初,李訥正在北京大學讀書,她和普通學生壹樣吃住在學校。只有星期六才回壹次家,回家時,她都是和大家壹樣的擠公交車,從不乘坐小臥車,正式如此,在剛上學的壹段時間裏,同學們都不知道她是毛主席的女兒。

寒冷的冬天來臨後,由於天黑路遠,衛士長擔心李訥壹個女孩子晚上回家不安全,就瞞著毛主席派車去學校接李訥。此事被毛澤東覺察後,嚴厲的批評了衛士長,並說:“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別人的孩子能自己回家,我的孩子為什麽就不行?”

不管衛士長如何解釋,毛澤東還是不容置辯的命令道:“不許接,說過就要照辦,讓她自己騎子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