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15年案保外就醫程序違法,他為何能逍遙法外?
服刑案這種荒唐可笑的案件被媒體曝光之後,被大眾所關註,也引起國家機關的重視,從而開始徹查此事。在紙面服刑案中我們可以看到最起碼有兩大因素導致巴圖孟和逍遙法外。
第壹,強大的家族關系網,巴圖孟和以?全身水腫、尿血?為由前往醫院檢查。就醫後,他的母親、姑父就為其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並成為擔保人。據多名當事人回憶,這份手續上,有數名當地時任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簽字。這些事沒有上下打點是辦不到的,憑這些手續,巴圖孟和連監獄的門都沒進過,便於1993年從看守所出來後,?重獲自由?。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逍遙法外的?紙面服刑人員?竟然當上了村主任、旗人大代表。如果沒有龐大的關系網,為巴圖孟和支撐起壹張無形的保護傘,可謂是堅不可摧。
第二,當地司法機關的不作為和知法犯法。生命是最可寶貴和神聖不可侵犯的,當地政法機關都必須高度重視,嚴格依法辦事,堅決嚴懲殺人犯罪分子,才能告慰死者及其家屬,才能捍衛正義,才能震懾犯罪。很顯然,當地司法機關並沒做到公正執法,為了個人利益罔顧司法公正。過去27年裏,因為兇手被判刑卻未服刑,她壹直在各部門間奔波,但是都沒有得到回應,甚至被有關部門驅趕。在媒體曝光之前,?殺人犯被判15年壹天牢也沒坐?案件都沒有被真正重視過,否則,這樣的荒唐案件既不可能發生, 也不可能長期得不到糾錯和追責。這種由於偶然的輿論曝光才被動?高度重視?的現象,與真正主動的硬核高度重視,完全是兩碼事。
第三,正義的延遲,僅憑領導簽字的?手續?,就能讓殺人犯壹天牢都不用坐,而且還能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這難道不是對無辜生命的惡意褻瀆,對人間正義的肆意挑釁,對法律尊嚴的任意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