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空利用繩索救人或者自救時應註意哪些安全事項
在高空利用繩索救人或者自救時應註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高空利用繩索、軟梯、緩降器救人或者自救時,要使用繩索和裝備對救援人員和被救人員進行保護,繩索救助系統應在額定荷載範圍內。
2、設置不少於2處安全固定支點,且固定支點應受力於不同物體。繩索架設在建(構) 築物轉角處應使用墻角保護器或其他形式的護墊(具), 受力點連接處及緊繃繩的彎角處嚴禁站人。
3、采用繩索下降技術進行自救時, 要事前考慮到繩索長度能否達到預設的位置, 繩索末端要與安全腰帶進行固定。
4、繩索操作時,所有參與人員皆需對於使用之繩索技術及器材有孰悉度及團隊默契。災害搶救應先擬定安全計劃,如發生施救之救助人員卡住或受困意外狀況時,應有緊急救援或協助脫困之備援(人員)方案。
5、繩索操作時考量或研判現場地形、氣候、風速、視線等天然因素。選擇穩固的固定點,或選擇多固定點以均力方式架設,架設時註意固定點的受力方向及受力角度。詳細閱讀廠商提供產品之使用說明或註意事項,了解該繩索用途、長度、繩徑、荷重、使用限制等事項。
高空的定義
1、高空,壹般指等壓面在850毫巴以上的、距離地面較高的空間。高空作業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
2、在進行如高空工程、防水工程、加固、堵漏等,各類高空作業時必須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防護欄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真高7000-15000米的飛行高度。飛機高空飛行,航程增大,機載電子技術設備有效距離遠,但投彈命中率低,易過早被敵雷達發現,受地空導彈的威脅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