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委對換屆紀律提出哪幾個嚴禁
九個嚴禁
壹是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壹律給予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壹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壹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紀依法處理。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壹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的,壹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幹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壹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是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和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壹律宣布無效,並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八是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壹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是嚴禁幹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壹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委嚴肅換屆紀律要求
十 個 嚴 禁
壹是嚴禁拉幫結派。不準利用宗族、同鄉、同學、戰友等關系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的,壹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不準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短信、當面拜訪、委托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舉辦聯誼活動等形式,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不準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對拉票賄選的,壹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者依法罷免,並依紀依法處理;對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壹律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不準以謀取個人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賄賂他人;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幫他人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對買官賣官的,壹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再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行賄手段獲取的職務堅決予以撤銷。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不準采取托關系、走門子、套近乎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調整、晉升。對跑官要官的,壹律不得提拔使用,並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且記錄在案。
五是嚴禁隱瞞實情。不準在幹部考察、信訪調查中不如實報告或者有意隱瞞本人或者他人有關問題;不準在幹部考察過程中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和基本信息。對隱瞞實情的,壹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蓄意造假。不準塗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不準捏造虛假政績。對蓄意造假的,壹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七是嚴禁說情打招呼。不準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轉任重要崗位說情打招呼;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幹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利用特殊關系引薦特定人員要求予以關照。對說情打招呼的,壹律記錄在案,嚴肅追究責任。
八是嚴禁違規用人。不準違反標準和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幹部;不準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不準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提高幹部的職級待遇。對違規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壹律宣布無效,並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九是嚴禁跑風漏氣。不準私自泄露、擴散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涉及換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對跑風漏氣的,壹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十是嚴禁幹擾換屆。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準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各種宣傳材料;不準阻撓對違反紀律、風氣不正問題的調查和處理。對幹擾換屆的,壹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 項 規 定
壹要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明確的“10個不準”紀律規定,不得自行其是、任意突破。
二要嚴格執行《中國***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提出的“8條規範”和《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的“6項紀律”等規定,不得無視規定、觸犯紀律。
三要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不得姑息遷就、追責不力。
四要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有關規定,不得該報不報、違規操作。
五要嚴格執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有關規定,不得流於形式、查任脫節。
六要嚴格執行擬提拔人選廉政報告有關規定,不得瞞報漏報、弄虛作假。
七要嚴格執行整治違反幹部任用標準和程序問題有關規定,不得降低標準、簡化程序。
八要嚴格執行整治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有關規定,切實建立發現機制,不得視而不見、聽之任之。
九要嚴格執行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有關規定,不得違規超配、邊超邊配。
十要嚴格執行幹部檔案審核有關規定,不得隨意審核甚至不予審核。
市委嚴肅換屆紀律要求
六個從嚴
壹、從嚴落實中央“九個嚴禁”和省委“十個嚴禁”、“十項規定”等嚴肅換屆紀律要求,切實把嚴肅換屆紀律貫穿於幹部日常管理之中,讓換屆紀律要求入腦入心。
二、從嚴履行黨委的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壹責任人責任、紀檢機關監督責任、組織部門直接責任和考察組“壹崗雙責”,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履職擔當。
三、從嚴遵循幹部選拔任用標準和程序,嚴格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真正把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善作為、敢擔當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四、從嚴監督關鍵環節,嚴把幹部“提名關、資格關、廉政關”,做到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廉政情況“凡提必聽”、舉報反映問題“凡提必查”。
五、從嚴整治“跑官要官和說情打招呼”、“買官賣官”、“幹部檔案造假”、“拉票賄選”、“三超兩亂”、“裸官”、“違規選人用人”等問題。
六、從嚴查處拉幫結派、團團夥夥、造謠誣告、幹擾換屆、跑風漏氣、突擊提拔等行為,對違規違紀問題“零容忍”,並嚴格倒查問責,既嚴格查處當事人,又嚴格追究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