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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結果

法律分析: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 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