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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330新政細則

法律分析:廣州樓市330政策是指《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於2017年3月30日發布,2017年3月31日起實施。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壹)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