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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種常見的電信詐騙手法

1、冒充公檢法進行詐騙

案例:2016年4月,宋某接到陌生電話稱其信用卡在上海欠款。宋某否認後,接到壹個自稱公安的電話,稱其卷入壹起經濟案件,並通過網絡給她發了壹份“逮捕令”。宋某於是按對方要求操作,先後被轉走50余萬元。

小貼士:警方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逮捕證由警方在逮捕現場出示,不會通過傳真發放,更不會在網上查到。公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要求當事人轉賬匯款。

2、冒充熟人詐騙

案例:2016年10月,李某接到電話,對方直接叫出李某的名字並稱是其朋友“張某”。次日,李某再次接到其電話稱手頭急需用錢。第二天,李某在銀行給對方匯款4萬元,之後很快就發現“張某”是冒充的。

小貼士:記住壹條,不管誰借錢,尤其通過網絡或者電話,壹定要通過撥打對方常用號碼或者視頻聊天等方式,核實對方身份後再做決定。

3、高薪兼職、找工作詐騙

案例:2017年,李某通過某網絡招聘平臺找工作,拿到壹家公司的Offer。不久後,李某發現被騙入傳銷組織。事後查明,該公司是壹家“李鬼”公司,打著招聘的名義通過網絡招聘平臺將人騙入傳銷組織。

小貼士:找兼職、工作的過程中,“高傭金”、“先墊付”這些詞是詐騙的高頻詞匯,若招聘方沒有留下固定電話和辦公地址,更需警惕。此外,過急的心態容易被對方利用,事先最好先查證對方的資料。

4、利用偽基站實施詐騙

小貼士:壹般情況下,如果妳沒在銀行、通信營業廳辦理相關業務,卻收到“銀行卡密碼升級”、“積分兌換”、“中獎”等含有鏈接的短信,都可以當做垃圾短信處理。

5、謊稱網購平臺詐騙

案例:郝某花29元在網購平臺買了壹個手機支架。6月4日,他接到自稱 “XX客服”的電話,電話稱因工作人員失誤,將郝某加入到“鉆石會員”,如不取消,每月會自動扣款。郝某配合“客服”操作,被騙走12萬余元。

小貼士:在網購的過程中,賣家與買家的交易行為僅在平臺上進行,若對方有超越平臺邊界的行為,那麽買家則有權要求其自證“清白”。

6、引誘裸聊敲詐勒索

案例:於某通過聊天軟件認識劉某,於某提出如與其裸聊就給劉某壹萬元錢,並用軟件制作了向劉某轉賬的單據照片。劉某同意後,於某將裸聊過程錄了下來,以此威脅劉某。

小貼士:網絡上與陌生人進行交流時,對於對方提出的過分要求,應直接拒絕,陌生人在交流的過程中,應樹立邊界意識,保有最基本的界限。

7、考試詐騙

案例:今年高考前,廣州警方接到消息稱,有人在QQ群中售賣屏蔽器、放射器、“橡皮擦接收器”等考試作弊器材。經偵查,警方抓獲3名涉嫌銷售考試作弊器材及從事販賣“高考試題”詐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

小貼士:在考試的過程中,漏題、改分等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即便抱有僥幸得到了高分,也會有“東窗事發”的壹天,所以大家還是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吧。

8、校園貸詐騙

案例:2017年10月,鄧某等人向大學生放貸,每筆8000元,簽訂合同後,又以各種名義扣費,學生實際所得很少。鄧某又故意制造借款人違約,通知發生逾期,要求大學生壹次性還清本金、利息、違約金、催收費等計12000元至16000元。若不還錢,就對其采取騷擾、威脅、非法拘禁等手段。

小貼士:學生申請借款或分期購物時,要衡量自己是否具備還款能力。對於關乎自身信息、財產安全的事,要多方求證,不要輕易透露個人信息。發現危險,及時報警。

9、投資返利詐騙

案例:今年3月,楊女士經朋友介紹,了解到壹個“境外投資項目”。她通過朋友添加“項目客服”為好友,並提供隱私信息,將11000元轉入“客服”指定的賬戶。前兩天每天都會準時收到壹筆返利,第三天卻被對方拉黑。

小貼士:投資本身便具備著極大的風險性,對於那些號稱 “低投入、高收益、無風險”的投資理財項目,壹般情況下都需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追求高息回報。

10、保健品購物詐騙

例: 70歲的劉某接到壹個“保健專家”的電話,經忽悠,劉某買了壹萬多元的保健品。然而,對方又稱只要購滿50萬元,即可獲得補助款104萬元。當劉某真的購買了遠超50萬元的保健品後,那個從未謀面的專家再也聯系不上了。

小貼士:壹般在電話中自稱“保健專家”的人基本上都可以判定為騙子,專家們不會通過陌生電話的形式去引誘妳購買某款產品。遇到此類事件時,多問問身邊的年輕人。

法律釋疑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部門發布了《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意見中明確提出,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萬元以上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近年來,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執法部門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但生活中還是要註意提高自己的防騙意識,主動了解壹些基本的知識,提升自己的預防能力,以更好地應對各類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