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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二號沈船事故的心裏淌血

這次事故轟動海內外。國家財產蒙受重大損失,72名朝夕相伴的弟兄突然被大海吞沒,死難者家屬在海邊呼天搶地的哀哭,讓每壹個海洋石油人心裏都在淌血。作為主管石油工業的國務院副總理康世恩,在得知“渤海2號”鉆井船翻沈的報告後,受到極大的震動。

康世恩壹面向李先念副總理做了匯報,壹面要求石油部迅速查明翻沈原因,處理好善後工作。以後他又多次聽取匯報,指示石油部領導嚴肅對待這壹重大問題。他認為,自己多年來領導石油部工作,出了這麽大事故,造成這麽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自己是有責任的。他從內心裏深感內疚和痛苦。

國務院會議在聽取石油部和其他有關各方的報告後,決定接受宋振明的請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解除石油部部長的職務;國務院主管石油工業的副總理康世恩,對這壹事故沒有認真對待和及時處理,在國務院領導工作中負有直接責任,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對於國務院的處分決定,康世恩深表擁護,並在國家經委黨組擴大會議上就自己思想作風做了沈痛檢查。石油部每個黨組成員都進行了自我批評,並召集各主要油田的負責同誌來京座談,聽取批評建議。宋振明還在《人民日報》上公開向全國人民做了檢查。

社會輿論的譴責壹時鋪天蓋地,國務院主管石油工業的副總理和石油部長都被問責,海洋石油勘探局局長馬驥祥等4名責任人被判承擔刑事責任。現在回過頭來看,很多直接造成這次事故的重要情節都被忽略了,“渤海2號”翻沈的深層次原因也沒真正找準。

最關鍵的,當時的批判也好,審判也好,都缺乏應有的海洋思維,全是以陸上的常規思維推斷海上發生的事情,並且是在沈船尚未打撈的情況下就匆匆做出了結論。幾位被送上法庭的當事人,壹想到72位死難弟兄就難過得不行,不管法庭怎麽判都沒有意見,也沒深思發生這場災難的真實原因究竟是什麽。

為使石油工業走出徘徊不前的困境,1982年2月,中央決定康世恩回石油部兼任部長。“鑒於近兩年來康世恩同誌在石油工業部的工作卓有成效,國務院決定撤銷對康世恩同誌記大過的處分。”1982年6月15日,國務院發出撤銷康世恩處分的通知。這以後,國務院領導多次對康世恩講,“渤海2號”事故以後不要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