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學手機禁令
法律分析: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由學校統壹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新規指出,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應通過設立校內公***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其他途徑等措施,滿足學生與家長的通話需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於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