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坐制的評價
連坐制度所具有的促進普法作用
連坐就是壹人犯罪而與其有壹定關系的人也受牽連而被認為有罪的制度。
《漢書刑法誌》記載“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術。”秦時連坐的範圍有親屬連坐,領伍連坐,職務連坐、歷史不同時期不同親屬連坐範圍也不盡相同,清康熙年間的文字獄 “明史案”中《明史》壹書的作者莊廷钅龍已死,仍開棺戮屍,其兄弟子侄及刊刻書稿者、《明史》讀者、保存者,事先未察覺的地方官員***七十余人壹律處死,受株連被發譴充軍流放者達七百余人,可見範圍之廣。
連坐主要用於“十惡”中的前幾項,謀反、謀大逆、謀判、等這些對整個統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脅的犯罪,“明史案”就是比“謀反、謀大逆而論罪連坐,也用於嚴重刑事犯罪。如“不道罪、殺壹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不分首從,皆處斬刑,妻子流三千裏,造畜盅毒者處絞刑,同居者流三千裏《唐律》。 從“連坐制”到“和諧誠信” 鄰裏關系在秦朝以壹種十分殘酷的方式加以鞏固,這種方式叫做“連坐制”。即壹家犯罪,鄰居連坐。這使秦朝的鄰居之間形成壹種戰戰兢兢互相監視的關系。不過,秦始皇沒有想到的是,他這種連坐制也使鄰居關系更加密切,密切到大家能齊心推翻秦朝的統治。
這種“連坐制”實在是太可怕了,百姓為了自己不因為鄰居犯罪而被殺頭,不得不與鄰居加強交往,串門交際的頻率要比以前多好幾倍。早上起床,到鄰居家看看,中午吃飯到鄰居家看看,晚上回來還要去鄰居家看看。壹開始是想早點發現鄰居的不軌行為,以向上舉報,免去自己的責任。但久而久之,鄰居之間形成了壹條心,大家互相熟絡,感情較深,壹呼則五鄰相應。這就是劉邦和項羽反秦時,為什麽手下重臣大將大多是自己的鄉裏的原因。
當代的運用
用“連坐制”整員工 桑粵春涉黑被執行死刑
2006年9月2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貪汙1.2億余元的原長春吉港集團總裁桑粵春,數罪並罰依法執行死刑。
這個家族式企業內部分工明確:有的負責搞公關,疏通司法部門和政府部門;有的充當打手,維護企業內部秩序;有的負責“法律事務”,包括對外打官司、阻止職工上訪、向政府施壓等等。 宇光電子廠被兼並之後,桑粵春壹口氣開除了70多名反對他的職工。他還在工廠和家屬區散布眼線,仿照古代的“連坐制”設計出壹套“聯保責任制”,壹人反對他,多人都要受到牽連。
從“連坐制”到“和諧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