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財經資訊 - 必須知道的法律知識

必須知道的法律知識

必須知道的法律知識如下: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這壹意誌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它通過規定人們相互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法律體系,也稱為部門法體系,是指壹國的現行法律規範,按照壹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壹致、有機聯系的整體。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門法: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訴訟法。

壹、民事訴訟時效,通常情況下位兩年,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壹年: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勞動者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行政賠償

行政賠償,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了損害,由行政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造成的損害履行賠償義務。

必須是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必須是行為依法確認違法的。必須存在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在執行公務、行使行政管理權過程中發生的,而且與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因果關系。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68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由該行政機關負責賠償;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由該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行政機關賠償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