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嶽母“以身試婿”,終成悲劇
為了女兒的幸福,這位母親竟然“以身試婿”,要讓女兒認清這個男人的真面目。沒想到這個男友竟真的和嶽母發生不正當的關系。
這段混亂的關系,最終引發悲劇,以準女婿將嶽母殺害而告終。
陳海燕(化名)是位離異母親,家住石景山某小區。早在1985年時,就因丈夫出軌離婚了,那時女兒陳靜(化名)才剛三歲。
離婚之後,陳海燕沒有再婚,而是將全部精力和情感放到了女兒身上。
陳靜從小聽話,成績優異。高考完之後準備去旅遊,在旅遊途中認識了閆卓(化名)。正是18歲美好花季的少女在閆卓的花言巧語下瞬間墜入愛河。
旅遊回來後母親發現女兒談戀愛了,調查男方的背景發現對方就是壹個沒錢又還騙人的窮小子。讓女兒與其分手,但女兒不同意。
為了女兒的幸福,海燕決定犧牲自己,和他發生了關系,在最後壹次發生關系後還拍了照片,如果他不和女兒分手就報警。
2003年2月20日,閆卓酒後來到陳海燕家,向陳海燕索要照片底片未果,暴怒之下掐住陳海燕的脖子致死。隨後把屍體肢解,偷偷運出去埋在了永定河底。
閆卓把屍體處理的很好,壹直沒有被警方發現,直到壹次喝醉酒他告訴朋友他殺了嶽母。那個朋友在壹次盜竊被抓後為了減刑,供出他殺人壹事,才讓這件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
陳海燕作為壹個單身離異的母親,她這大半輩子都是為了女兒在奔波,可以說女兒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自己的婚姻生活因為丈夫的出軌而結束,所以在面對女兒交往了男朋友的事情上就格外的謹慎。
她四處打聽閆卓的情況,發現對方不是壹個可以托付終生的人之後,告誡其女兒和他分手,沒想到卻遭到女兒的反對。她不想女兒再重蹈她的覆轍,選擇了“以身試婿”的不當方法。甚至選擇拍照來威脅對方。
而閆卓在被迫分手,又遭到威脅,走上了極端的道路。雖然閆卓當時只是沖動殺人,但從他清理現場不留證據的手段來看,他本身是壹個心理素質極強的人。如果陳靜真的和他在壹起,肯定是不會有好的結果。陳海燕這也算是保護了自己的女兒,為此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在這場悲劇中,陳靜壹心戀愛,識人不明。陳海燕壹心為女,以身試婿,最終付出生命。閆卓心理扭曲,沒有克制內心欲望,抵制嶽母的誘惑,事後又怕事情敗露,選擇滅口的方式。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閆卓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2008年12月23日,閆卓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