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怎麽個事張誌超
我看看怎麽個事張誌超:
張誌超(1989年5月-),男,漢族,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人,臨沭二中分校高壹24班原班長。2005年2月,被警方認為在教學樓洗刷間強奸並殺死壹名同校女生,次年,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
2011年,張誌超及家屬開始申訴。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該案。2月8日,根據刑訴法規定,該院在8月8日之前審理完畢。8月7日,山東高院決定對該案再延長三個月審限。
2020年1月13日,山東“張誌超案”再審宣判,改判被告人張誌超、王廣超無罪。6月1日,張誌超申請788.9萬國家賠償。10月19日獲悉,張誌超將領取約332萬國家賠償。 10月20日中午獲悉,由於未能與臨沂中院達成協議,還有問題需進壹步協商,因此尚未簽訂國家賠償協議。?
2021年1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向賠償請求人張誌超支付賠償金332萬元。
沈冤昭雪
2020年1月13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號再審決定書,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法庭對張誌超強奸、王廣超包庇壹案再審宣判,改判張誌超、王廣超無罪。?
張誌超申請國賠?
2020年6月1日下午,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楓、陳曦為張誌超向山東臨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遞交國家賠償申請,請求申請國家賠償總計788.9萬。李遜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張誌超申請的國家賠償,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萬元和精神損害賠償金600萬元。?
張誌超領取國賠?
2020年10月19日,張誌超案代理律師、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遜處介紹,被羈押15年後重獲自由的張誌超將於10月20日領取約332萬國家賠償。張誌超所獲得的約332萬國家賠償,包括張誌超被羈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為188.9萬元和精神損害賠償141.6萬余元。
此外,還有當年張誌超被判無期時,法院從其家裏劃扣的5500元。 2020年10月20日中午,從張誌超及其代理律師處獲悉,由於未能與臨沂中院達成協議,還有問題需進壹步協商,因此尚未簽訂國家賠償協議,具體原因不便透露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