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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的區別

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的區別是:

1、農村合作醫療是農村戶口的買,居民醫療保險是非農業戶口的買;

2、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讓農民在鄉鎮衛生院報銷多,起付線低,在城裏的醫院報得相對少些;居民醫療保險起付線比農村合作醫療稍高;

3、農村合作醫療可報銷的醫藥目錄比城鎮醫保少,農村合作醫療在鄉鎮醫院報銷比例高,在市級醫院平均報銷比例比城鎮醫保低百分之壹二十,最高封頂也比城鎮醫保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什麽是農村合作醫療

1、農村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它是當年購買,次年生效享受報銷待遇,且有效期為壹年;

2、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到當地合作醫療管理機構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帳窗口報銷。 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原始發票,用藥清單,病歷本等其它材料;

3、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壹般在20--85%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藥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

4、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