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市東麗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壹、招聘條件
(壹)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具有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必須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講標準的普通話;
5、戶籍要求。報考者須具有非農業戶口,其中:
(1)報考小學崗位(校醫、音樂、美術學科除外)及幼教教師崗位,須具有東麗區戶口;
(2)報考中學崗位(校醫、音樂、美術學科除外)及職業學校教師崗位,須具有東麗區或市內六區戶口;
(3)報考校醫、音樂、美術、康復師、特殊教育學科和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不受戶籍屬地限制。非津生源報考須是未經派遣的2009年或 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6、學歷要求。
除幼教、校醫、特教、康復師四個崗位外,報考其他崗位均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本市考生報考幼教、校醫、康復師、特教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7、專業要求
(1)報考英語教師崗位須是英語專業畢業,非英語專業畢業生報考須具有大學英語六級或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
(2)報考汽修、機電、物流、信息、音樂、美術、體育、康復師、特教、幼教教師及校醫崗位,所學專業須與崗位專業壹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從2010年5月6日開始,可東麗人才網( )、東麗在線網( )、東麗教育信息網( )及各大學就業網站查詢招聘崗位及人數。
三、報名和交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陸東麗人才網或東麗教育信息網,下載填寫並打印報名登記表壹式兩份。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2日5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雙休日照常辦公。
2、報名地點:天津市東麗區鑒開中學(西門)學術報告廳
地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塘二線公安東麗分局旁,鑒開中學院內
聯系電話:15222011510
3、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登記表(壹式2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壹寸彩色照片3張。其中,社會人員報考還應提交存檔單位出具的幹部身份和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非津生源報考還須提交空白就業協議書。本人不能到指定地點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
4、實行定向報名。中學、小學和幼教、特教、職教崗位間可以兼報,壹人限報兩個職位。
5、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達到1:2比例的筆試方可開考,未達到1:2比例的,由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該崗位筆試是否開考。未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6、報名及考務費用:60元/人。
四、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采取兩級審核方式,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條件進行初審,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復審,復審後,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考生,於2010年5月19日到東麗區鑒開中學學術報告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時間:上午8:30?下午4:30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試講。
1、筆試
筆試命題及閱卷工作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專門機構統壹負責,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筆試結束後,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面試程序組織實施。面試題本委托市人才考評中心統壹命制。面試結束後,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筆試、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合成的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3、試講
試講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聘請老師及各學科教師組成考官組,對考生試講情況進行量化測評,以60分為合格線,分數未達到合格線者,取消資格。
六、體檢
試講合格人員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由區教育局統壹組織到東麗醫院健康管理中心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區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成考察工作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每個考察工作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並形成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認定不宜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不予聘用。
八、公示
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東麗人才網統壹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九、聘用
區教育局統壹將《東麗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壹式3份)、《新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壹式2份)、招聘工作情況報告、新聘用人員考察意見、體檢表及相關材料,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人員,須在壹年內取得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本公告由東麗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