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財經資訊 - 居民委員會的職能是什麽?

居民委員會的職能是什麽?

居委會是城市居民委員會的簡稱,居委會在社區的作用是比較大的,例如在處理家庭糾紛的時候,居委會就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居委會的職能是比較多的。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協助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向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7、社區自治權。主要包括:民主選舉權、社務決策權、日常管理權、財務自主權、攤派拒絕權、內部監督權。

8、社區協管權。具有協助城建、城管、房產、衛生、公安、勞動、民政、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管理與社區有關事務的權力。

9、社區監督權。維護社區成員的合法權益,代表社區成員對煤氣、環衛、供水、供電、供暖等公用事業單位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對物業公司的工作進行監督,組織業主對物業公司進行評議。

綜上所述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居委會組織法》第四條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居民委員會管理本居民委員會的財產,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員會的財產所有權。第五條多民族居住地區的居民委員會,應當教育居民互相幫助,互相尊重,加強民族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