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三險是哪三險
1、交強險。交強險是交強險就是用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權益的,是國家強制購買的保險,不買不給上路;當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交強險負責賠付對方的死亡傷殘費、醫療費以及財產損失費。
2、車損險。車損險是車輛保險中應用最為廣泛的險種,主要負責賠付自己車的損失。不管是日常不經意間的小刮小蹭,還是遭受事故導致汽車損壞嚴重,只要是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修理費用;
3、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者險或者三者險,這個險種是專為第三者提供服務的,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也就是其他人、其他車等。雖然三責險與交強險的保障責任相同,都是在車主的車撞了人之後用來賠付對方的醫療或補償費用的。但是,交強險的保障能力有限,三者險賠付金額要比交強險多得多。保額可自由選擇5萬至150萬,當然了,根據不同的賠償上限,保費也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壹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