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度讓路法”靠譜嗎?這條微信救人救己,速轉
最近,“45度讓路法”火了
什麽,妳還沒聽過?
我們可以看到兩條車道上的車
同時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讓
大約45度
為後面需要迅速通行的救護車
開辟了壹條生命通道
而在1月3日
真實版的“45度讓路法”在成都上演
壹輛轉運危重病人的救護車遇堵
前方堵塞的車輛自覺向兩旁45度移動
中間讓出了壹條生命通道
3公裏左右的路程
救護車用了不到4分鐘穿越而過
讓我們為馬路上熱心的司機點贊!
那麽問題來了
“45度讓路法”?我們需要註意什麽?1?遇相對方向來車為特種車輛
且道路中心無物理隔離時
應當減速觀察,如特種車輛要左轉彎或借自己所在車道通行,應停車讓特種車輛先行。
2?同壹路段
駕車在特種車輛前方同向行駛時
如各車道車輛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變道,應減速讓特種車輛快速通過。如遇各車道排隊緩行或交通擁堵,特種車輛在後方同壹車道時,應當開啟轉向燈向左或向右變道讓行。
3?同壹路段只有壹條車道
駕車在特種車輛前方同向行駛時
前方應當加速通過,有條件靠邊停車的應及時靠邊停車讓行。有應急車道的,不得在應急車道上行駛。
4?遇前方路口停止信號等待放行時
同車道內的前車應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駛過停止線後靠右側停下,讓行特種車輛。
避讓產生交通違法該怎麽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21條第3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如果最終還是接到了處罰通知,車主可以到交警部門進行申訴,交警部門將優先進行查證核實,第壹時間予以核銷。
如果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救護車會如何處置?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的記3分罰200元。
所以,讓行也是有規可循的
真心希望廣大司機
如路遇消防車、急救車、警車等
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
讓它們先行?讓生命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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