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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論與因果論最大區別

宿命論與因果論最大區別:因果律指的是行為和結果之間的關系,而宿命論則是指動機和影響之間的關系。

宿命論的觀念十分普遍。不論古今中外,人們都不斷嘗試解開人生的種種奧秘,或找出某些事情的寓意。在人類的歷史上,跟命運有關的信仰、傳說和神話常常俯拾皆是。

宿命論最主要的學說,即是認為在人類諸多的神秘變化的命運現象中存有壹些定數,而這些也可稱為必然法則的定數,即是組合世間諸法相的基本力量。

因果論有因有果,簡單看是正確的,但因果的復雜性決定了人類目前的認知維度只能認知到部分的因果,總有例外出現,所謂黑天鵝事件。科學理論也只是部分的因果規律總結,從實用哲學角度看,它是有效的;當例外出現時,科學理論就獲得修正和進步。

宿命論,認為壹切是註定的,它認為人類無法認知全部因果,無法超越固有的認知維度,所以只能接受宿命 。在某種極端程度上,它有它的道理。

科學、哲學和宗教,討論和追尋的終極目標就是超越舊有的認知維度,超越二元式的困果論,或者宿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