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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勞動合同法》是對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方面的規定。強調了勞動者權益保護,明確了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規定了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機制。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勞動合同法》於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主要涉及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方面的規定,重點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在勞動合同的訂立方面,該法規定了雇傭關系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並包括壹些必要的內容,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酬等。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履行方面,用人單位應當履行勞動者權益保護的義務,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和環境,保障勞動者健康和人身安全。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不得惡意拖欠和延遲發放。在合同變更方面,該法規定了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壹致和書面形式確認,並且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在解除勞動合同方面,除了雙方協商壹致的情況外,還規定了壹些法定的解除情況,如用人單位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等。此外,該法還對於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機制做出了明確規定,如解除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起訴訟等。

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怎麽辦?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經核實確認後,相關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調解處理。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旨在加強對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規範和規定,保障勞動關系的穩定和有序。作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了解該法的規定,切實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同推動形成和諧、公正的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告鋒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