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辦2011年442號文具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
人民法院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辦[2011]442號,2011年10月9日)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公文中只有司法解釋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法律上的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辦[2011]442號,2011年10月9日)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公文中只有司法解釋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法律上的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