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條約》對締約國所提出的領土主權要求的規定是:( )D.締約國相互承認和支持
答案:A
考點《南極條約》關於締約國所提出的領土主權要求的規定
解析《南極條約》是1959年經l2國華盛頓會議簽訂的有關南極地位的條約。它規定,條約的任何規定都不能解釋為締約任何壹方放棄在南極原來所主張的領土主權權利或領土要求;在條約有效期內發生的壹切行為或活動,都不得構成各國主張、支持或否定對南極領土主權要求的基礎。也不得創設在南極的任何主權權利;在條約有效期內,締約國不得對南極提出新的領土主權要求或者擴大現有的要求。因此是凍結各國的主權要求,而不是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