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和債務人哪個是欠錢的
債務人是在合同中對債權人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債權是指因為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以及其他的法律規定,權利人享有的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欠錢超過3年以上的,就不能起訴了,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這個時間是從欠款合同約定的最終還款時間來計算的,即約定還款日起3年內可以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錢多久會被起訴
1、在約定的日期沒有還錢就可以起訴,沒有時間限制;
2、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的規定,法院就必須受理;
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債權人是在債權債務關系中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的當事人,債務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債務的當事人;
2、涉及債權債務轉讓的要求不同。債務人轉讓債務需債權人同意,債權人轉讓債權只需通知債務人。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壹條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壹定行為的權利。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