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財經資訊 - 越位是什麽意思?

越位是什麽意思?

您?好……

什麽情況會判角球?

(~ o ~)~zZ…

越位,顧名思義就是越過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規則的術語來說就是:隊員較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處於越位位置。換句話說,當隊員踢或頂球時,同隊接球隊員在對方半場內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並且他與對方球門線之間,對方隊員不足兩名(只有壹名對方球員或沒有)時,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隊隊員回傳球或平行傳球時(即球與接球人平行,距對方球門線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為他並未在球前面,僅與球平行。

判罰越位的關鍵,不是在隊員接球時而是在同隊隊員傳球時即同隊隊員踢球或頂球的壹剎那。當傳球時,接球隊員如果不處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時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罰越位。相反,雖然隊員在同隊隊員傳球時處於越位位置,然後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則應判罰越位。

在對方隊員踢球時,同隊隊員停球或帶球時,無論哪方的隊員,無論在何位置,均無越位犯規可言。因為判定越位是指同隊隊員傳球時的壹剎那,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關鍵所在。

如果守方隊員故意退出場外造成攻方隊員越位屬非體育的行為,裁判員不但不判攻隊隊員越位,反而應在成死球時給守方隊員予以警告。

國際足聯最新規則規定:隊員所站的位置與對方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平行(包括守門員),不算越位。

下列情況不能算越位:

1.隊員在本方半場。

2.對方有兩個較其更近於對方球門線者。

3.直接接到由球門球、角球、界外球開出的球及裁判員所最後接觸的球

隊員如處於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員認為該隊員沒有影響比賽,沒有阻礙對方的活動,或沒有從所處的越位位置獲得有利條件,不應判罰。

規則規定:最後觸球或踢球為對方隊員者,不算越位。

這壹規定系指隊員雖然處越位地位,但觸球或踢球給他的不是同隊隊員而是對方隊員。但如果是對方隊員沒有控球權時的觸球將球交到隊員腳下,則有越位犯規,此時判斷越位的依據仍為最後觸球的同隊隊員出球的壹剎那。擁有控球權與否由裁判掌握。

隊員進攻時,由於前沖使身體越過了球門線(跑入網內),裁判員應看該隊員是否影響了守門員來決定是否判罰越位。

觀眾在看臺上欣賞比賽,因為角度的關系,往往認為某隊員已越位了,實際上並沒有越位。因為巡邊員的位置能更加準確地判斷隊員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規則中很重要的壹條規則,也是較復雜的規則。從定義來講壹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實質。但是,足球比賽的形勢錯綜復雜千變萬化,場上隊員不斷地跑動,像有矛就有盾壹樣,有了造越位戰術,也有反越位戰術。

越位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壹個個極有威脅的攻勢常常喪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戰術瓦解對方強大的攻勢,不費什麽力氣便可將球“搶”到而由本方踢間接任意球。

越位位置

隊員處於越位位置本身並不是犯規。

隊員處於越位位置:

隊員較球和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

隊員不處於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場內;

他齊平於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

他齊平於最後兩名對方隊員。

犯規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在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壹瞬間,裁判員認為其就下列情況而言“卷入”了現實比賽中時才被判為越位犯規;

幹擾比賽;

幹擾對方隊員;

利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沒有犯規

如果隊員直接從下列情況下接到球,則沒有越位犯規:

球門球;

擲界外球;

角球。

違規/判罰

對於任何越位犯規,裁判員應判給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國際足球理事會新決議1

在越位的定義中,“接近對方球門線”的意思是指頭、軀幹和腳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對方最後第二名隊員更接近球門線。手臂不包含在內。

原因:足球比賽是用頭、軀幹和腳來完成的,如果它們更接近對方球門線,就很可能獲得利益。而如果僅手臂在前是不能獲利的。

國際足球理事會新決議2

“卷入”現實比賽解釋如下:

1、幹擾比賽是指參與傳遞或觸到隊友傳來或觸到的球。

2、幹擾對方是指通過明顯的阻擋對方視線或移動或做出裁判員認為有可能欺騙或幹擾對方隊員的姿勢或移動,以達到阻止對方爭搶球或可能爭搶球。

3、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從球門橫梁或立柱反彈回來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從對方隊員身上反彈回來的球。

(最佳答案給我吧,我復制壹下也不容易,就這樣了)

(~ o ~)~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