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大件運輸”的企業有什麽要求?
壹類道路大型物件運輸企業可以承運壹級大型物件;
二類道路大型物件道路運輸企業可以承運壹級、二級大型物件;
三類道路大型物件運輸企業可以承運壹級、二級、三級大型物件;
四類道路大型物件運輸企業可以承運壹級、二級、三級、四級大型物件。
從事大件貨物運輸經營業務除應當具備《道路貨物運輸業戶開業技術經濟條件(試行)規定的大件運輸的基本條件外,
對於擬從事壹類企業經營業務的,其擁有的車輛應當有20至100噸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掛車)及配套附件,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通過8%坡度;
對於擬從事二類企業經營業務的,其擁有的車輛應當有100至200噸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掛車)及配套組件,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能通過8%坡度;
對於擬從事三類企業經營業務的,其擁有的車輛應當有200至300噸的超重車組(包括牽引車、掛車)及配套附件,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通過8%坡度;
對於擬從事四類企業經營業務的,其擁有的車輛應當有300噸及以上的超重車組(包括牽引車、掛車)及配套附件,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通過8%坡度。
問答:
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的車輛除了要符合技術要求外,還應當具備什麽條件?
答:《貨規》規定,從事大型物件的運輸車輛,除了要符合《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和《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兩個國家標準規定的車輛技術條件外,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對於申請從事大型物件運轉的,車輛要求還應當符合交通部頒發的《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交公路發19951154號:的規定。具體要求是:
(1)壹類道路大型物件運業戶必須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噸以上1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半掛車、凹式低平臺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坡度。
(2)二類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業戶必須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100噸以上2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半掛車、凹式低平臺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坡度。
(3)三類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業戶必須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0噸以上3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半掛車、凹式低平臺掛車、長貨掛車、3縱列或4縱列掛車、其他變型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坡度。
(4)四類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業戶必須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300噸及以上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半掛車、凹式低平臺掛車、長貨掛車、3縱列或4縱列掛車、其他變型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