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勤工儉學到底多少錢壹個小時?
1小時20元左右。
兼職通常有兩種:第壹種是學生私自獲取的,比如說找家教、開網店、自己創業、派傳單等校外兼職;第二種則是學校提供的崗位,比如說到學生辦公室當助理、到圖書館當管理員等,壹般稱為勤工助學或勤工儉學。
第壹種的工作強度和收入情況,往往取決於個人。有的同學勤勞肯幹,壹個月下來維持自己的生活不成問題;有的同學喜歡舒適不強求,能賺壹點是壹點,掙多花多、掙少花少;個別同學”頭腦靈活”,幾年下來,不僅不需要花家裏錢,還有余錢。更有甚者,在校或剛畢業時已能闖出壹片天地。
第二種工作,相對而言,要中規中矩得多。學校提供的崗位,工作難度適中、工作內容適宜,收入有保障,更因為不需要占用太多個人的學習時間和精力,很搶手。
那麽,通過第二種形式:勤工助學,每位同學壹個月都能拿到多少工資呢?又要工作多長時間呢?
近日,教育部、財政部?下發了《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簡稱《辦法》)的通知,對高校?本專科生和研究生參加勤工助學。
有了“時間上限”規定: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根據《辦法》,勤工助學有校內勤工助學和校外勤工助學。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分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在酬金方面:
校內固定崗位按月計酬。以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計酬基準,可適當上下浮動。
校內臨時崗位按小時計酬。每小時酬金可參照學校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合理確定,原則上不低於每小時12元人民幣。
校外勤工助學酬金標準不應低於學校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學校與學生協商確定,並寫入聘用協議。
《辦法》還指出,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應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每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月平均上崗工時原則上不低於20小時。
對少數民族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應尊重其風俗習慣。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身心健康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