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摔死女童的男子能被槍斃不?
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從理論上說是可以判處死刑的,但是判處死刑有幾個非法理方面的要求,壹個是社會危害性大,二是輿論譴責嚴重。現在我國的法治狀況還很不健全,所以很大程度上是輿論在左右著法院的審判結果,很容易造成重罪輕判或者輕罪重判。以這次的事件來看,此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可能性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