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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關系認定範圍

關聯關系認定範圍如下:

1、指公司內部人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

2、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關聯方關系的認定:

關聯方關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為前提條件的。從壹個企業的角度出發,與其存在關聯方關系的各方包括:

1、該企業的母公司,不僅包括直接或間接地控制該企業的其他企業,也包括能夠對該企業實施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單位等

(1)某壹個企業直接控制壹個或多個企業;

(2)某壹個企業通過壹個或若幹個中間企業間接控制壹個或多個企業;

(3)某壹個企業直接地和通過壹個或若幹中間企業間接地控制壹個或多個企業。

2、與該企業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間接地被該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也包括直接或間接地被該企業控制的企業、單位、基金等特殊目的實體;

3、與該企業受同壹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與對該企業實施***同控制的投資方。這裏的***同控制包括直接的***同控制和間接的***同控制;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綜上所述,關聯關系認定範圍有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都可以認定為關聯關系;但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