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壹祖傳清朝牌匾,木制,長約3米,寬約1米。右邊的字是:賜狀元及第 君命提督福建全省學政上書
該匾的正文是承先裕後,意思是光耀祖宗、福蔭後代。
題寫該匾的是狀元吳鐘俊,道光十二年壬辰科壹甲第壹名,賜狀元及第。君命提督福建全省學政是職位,說明這個吳大人是福建提學,管理福建全省的文教科舉。翰林院修撰是考中狀元之後正式任命官職之前的職位,清制壹甲壹名任翰林院修撰,二三名任翰林院編修。二、三甲任翰林院庶吉士。擔任編修後該員授予正式官制是詹事府右春坊的右中允。詹事府在康熙年間是管理太子日常生活的官署,後期成為管理文化的多余官署之壹,專備翰林院遷轉之資。
該吳員的品秩:提督學政壹職無品秩,壹般由翰林院派員充任,三年壹任,按原品到任。國子監司業、左右中允均為正六品文官。翰林院修撰是從六品文官。由此可見吳鐘俊為當時清朝的壹名正六品文官。而正六品文官在清朝多如牛毛。按照現在的官制介乎於縣級正職和地市級正職之間,清朝知縣為正七品,知府為從四品。知府以下有同知、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知州從五品,府通判正六品,州通判從六品,知縣正七品。而府通判相當於現在的市長助理。
為:為的意思就是做、寫、頒的意思。
而左宜則是貢生。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讀書,稱為貢生。貢生相當於舉人副榜,取得貢生的功名理論上可以當官,但是清中末捐納風氣盛行,有錢人家都會花錢捐個貢生的功名來光耀門庭,所以左宜是考上的還是捐納所得不得而知。
縱上述,該匾屬於當時的壹個省督學題寫給該省的壹個學生的匾額。
就歷史價值來說,這樣的匾額全國應該不少。由於題寫的官員屬於清朝的中下級官員(後來當上了禮部侍郎,雖是二品大員,但是畢竟名氣不大)所以可供研究的素材不多。
市場價值不太清楚。
妳們老輩的人說祖上有人中過狀元如果是憑這塊匾的話,那就是理解錯誤了。做過知縣到不奇怪,貢生已經是可以做官的。
樓上不懂,上書房行走的意思就是在上書房當差的意思,是皇帝賜給的壹種榮譽。只能說他是皇帝的近臣,但不壹定是寵臣,上書房行走和軍機處行走在有清壹代太多了。
其次,道光十九年既鴉片戰爭爆發前壹年是1839年,至今還沒有200年呢。
還有壹點要補充的是,有清壹代壹般是寫欽命****而不是君命*****。樓主是否寫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