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什麽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追求到了,那是我的榮幸,追求不到,那也是我的命運。出處近代徐誌摩的《致梁啟超》原文是: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壹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白話譯文是:我將於茫茫人海中尋找生命中最珍貴的唯壹靈魂伴侶,追求到了,那是我的榮幸,倘若得不到,那也是我的命運。
擴展資料:
徐誌摩寫給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詩,體現了徐誌摩對林徽因感情的最好直白,壹見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這就是世俗所難理解的壹種純情。
之後,他們壹起組織新月社活動,壹起演戲,並常有書信來往。1924年泰戈爾訪華期間,徐誌摩和林徽因***同擔任翻譯,之後徐誌摩陪同泰戈爾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賓夕法尼亞大學,當徐誌摩與林徽因再次見面的時候,已是四年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