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單元的4 檢測規則
保安單元各監督總體的判定方法以及檢驗實施細則如下:
按GB/T2828.1—2003/ISO 2859—1:1999《計數抽樣檢驗程序》抽樣,監督質量水平P0=0.25%,檢驗水平為Ⅱ級,保安單元實施細則見表2。
表 2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樣本(本) 備 註 1 外觀 Ⅱ 常溫環境 2 絕緣電阻 Ⅱ 常溫、低溫、高溫、溫變和濕熱試驗後 3 保安單元與接線排間接觸電阻 S-3 常溫、低溫、高溫、溫變和濕熱試驗後,插拔200次後 4 失效保護性能及告警功能 S-3 常溫環境 5 過電壓防護性能 Ⅱ 6 過電流防護性能 Ⅱ 7 絕緣材料燃燒性能 S-3 常溫環境依GB5169.7-85 8 電鍍件質量要求 Ⅱ 常溫環境 註 (1):放電管的直流擊穿電壓及絕緣電阻試驗外的其它指標在放電管進廠時及保安單元例行試驗送檢時進行,檢測規程見“半導體放電管的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註 (2):過流防護器件的本細則“過流防護性能”規定以外的指標,在過流防護器材進廠時和保安單元例行試驗送檢時進行。檢測規程見“通信設備過電流保護用正溫度系數(PTC)熱敏電阻器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
註 (3):保安單元的高溫試驗、低溫試驗、溫度變化試驗、濕熱試驗在例行試驗送檢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