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的歷史資料?
1949年8月贛州各縣先後解放,設贛西南行署區,轄贛州、瑞金、吉安3專區:贛州專區轄贛州市和贛、大庾、安遠、虔南、崇義、龍南、定南、南康、上猶、信豐10縣,;瑞金專區轄廣昌、雩都、石城、會昌、瑞金、寧都、興國、尋鄔8縣。
1949年11月撤銷贛州專區,所屬市、縣直隸贛西南行署區;瑞金專區更名為寧都專區。1951年6月17日撤銷西南行署區,恢復贛州專區,今贛州各縣分屬贛州專區、寧都專區。1952年8月29日,寧都專區並入贛州專區,廣昌縣劃歸撫州專區。
1954年5月改稱贛南行政區,廣昌縣來屬。1957年雩都、尋鄔、虔南、大庾縣分別更名為於都、尋烏、全南、大余縣。
1964年5月贛南行政區復名贛州專區。1971年1月改稱贛州地區。1978年8月設立贛州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10月廣昌縣劃歸撫州地區。1994年瑞金撤縣設市。1995年南康撤縣設市。
1998年12月,國務院批準贛州地區撤地改市,原贛州市改為章貢區,管轄範圍不變。1999年7月1日,地級贛州市正式掛牌成立。
2003年底,全市總人口806.9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157.4萬人。2004年底,全市總人口812.6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164.9萬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贛州市轄1個市轄區、15個縣,代管2個縣級市,***有7個街道、138個鎮、144個鄉、1個民族鄉。(另壹資料:138鎮、145鄉、8街道,另有5個管理區,10個營林林場)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南壄縣,隸九江郡,為贛南建置政權之始。
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豫章郡,治南昌,領18縣,其中贛南3縣隸之:南壄縣(約轄今南康、大余、上猶、崇義、信豐、龍南、定南、全南等地)、贛縣(約轄今章貢區、贛縣、興國等地)、雩都縣(約轄今於都、寧都、石城、瑞金、會昌、安遠、尋烏等地)。西漢末年,改豫章郡為九江郡。東漢建武元年(公元25年),九江郡復名豫章郡,南壄改為南野,贛南3縣仍隸之。興平元年(194年),分豫章郡置廬陵郡,贛南3縣隸廬陵郡。
三國東吳嘉禾五年(236年)析廬陵郡置廬陵南部都尉,治雩都,屬揚州,領雩都、贛縣、平陽(由贛縣分出,即今興國年)、陽都、揭陽(析雩都白鹿營地置陽都;析陽都陂陽地置陂陽縣,隨後改為揭陽年)、南安(由南野分出,約轄今南康、信豐、龍南、定南、全南等地年)、南野(約轄今大余、上猶、崇義等地年)七縣。晉太康元年(280年),改南安為南康,改陽都為寧都,改平陽為平固。
西晉太康三年罷廬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將南野並入南康,領6縣。五年(284年),改揭陽為陂陽。十年(289年),贛縣移縣治於葛姥城(今章貢區虎崗壹帶年)。元康元年(291年),南康郡改屬江州都督府。永和五年(349年),郡治從雩都遷至贛縣(章、貢兩水間,今章貢區年)。南北朝梁大寶元年(550年),南康郡地大余改屬廣東東衡州始興郡。陳太建十三年(581年),大余改隸廣東東衡州安遠郡。
隋開皇九年(589年),改南康郡為虔州,隸洪州總管府。平固並入贛縣、南野並入南康、虔化並入寧都。十三年(593年),陂陽縣設石城場,並入寧都。虔州領4縣:贛縣、雩都、南康、寧都。
唐置虔州,貞觀元年(627年)屬江南道。永淳元年(682年),析南康東南地復置南安縣(約轄今信豐、龍南、定南、全南等地年),虔州領5縣。神龍元年(705年),復置大余縣,虔州領6縣。天寶元年(742年),南安改名信豐縣,並分出原南安地置百丈泉,後改虔南鎮。開元二十壹年屬江南西道。貞元四年(788年),分出雩都三鄉和信豐壹裏復置安遠縣,虔州領7縣。天祐元年(904年),從雩都縣分出象湖鎮置瑞金監。
後梁開平三年(909年),虔州屬梁。四年(910年),以虔、韶2州置百勝軍;南唐升元元年(937年),改百勝軍為昭信軍,虔州屬之。乾化元年(911年),析南康縣地置上猶場。保大十年(952年),改上猶場為上猶縣,翌年改瑞金監為瑞金縣,虔南場為龍南縣,石城場為石城縣。至此,虔州領11縣:贛縣、雩都、信豐、南康、大余、虔化、安遠、上猶、瑞金、龍南、石城。
宋開寶八年(975年),改昭信軍為軍州。大平興國元年(976年),改軍州復為虔州,隸江南西路;七年(982年),從贛縣分出瀲江鎮7鄉及廬陵泰和部分轄地置興國縣,從雩都分出縣東南6鄉於九州鎮置會昌縣。虔州領13縣。淳化元年(990年),以虔州原轄南康、大余、上猶3縣另置南安軍,治大余。虔州領10縣,隸江南西路。宣和三年(1121年),龍南縣改名為虔南。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校書郎董德元以“虔”字為虎頭,虔州號“虎頭城”,非佳名,奏請改名,詔改虔州為贛州(取章、貢二水合流之義年),贛州名始此。同時,虔化縣改名為寧都,虔南縣復名為龍南。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江南西路為江西行中書省,贛州、南安軍隸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年),贛州、南安軍分別改為贛州路總管府、南安路總管府。隸屬與領縣如舊。
吳二年(1365,元至正二十五年),贛州、南安兩路改為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江西分為5道,贛州、南安2府均屬嶺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年),設分巡嶺北道於贛州,贛州、南安2府屬之。弘治七年(1494年),置南贛巡撫都察院於贛州,稱虔院。正德十壹年(1516年),置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轄江西的南安、贛州,廣東的韶州、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正德十二年(1517年),從上猶、南康、大余3縣劃出部分轄地置崇義縣,屬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領4縣:大余、南康、上猶、崇義。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增設分守嶺北、嶺東、嶺南、漳南4道,統於虔院。嶺北巡、守兩道治贛州,贛州、南安2府隸之。隆慶三年(1569年),從安遠、信豐、龍南3縣劃出部分轄地置定南縣,隸贛州府。萬歷四年(1576年),以安遠縣原轄尋烏等15堡另置長寧縣,隸贛州府。至此,贛州府領12縣,南安府領4縣。
清順治十年(1653年)至康熙八年(1669年),先後撤銷南贛守撫和巡、守兩道。康熙十年(1671年),置分巡贛南道,轄贛州府、南安府。雍正九年(1731年),改分巡贛南道為分巡吉南贛道,增轄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年),升寧都縣為寧都直隸州,轄瑞金、石城2縣,為贛南分設贛州府、南安府、寧都直隸州3個政區之始。同年,改分巡吉南贛道為吉南贛寧兵備道,增轄寧都直隸州。
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州年)、廳設縣,縣直隸省。民國3年(1914年)江西設潯陽、豫章、廬陵、贛南4道。贛南道,治贛縣,領17縣:贛縣、雩都、信豐、興國、會昌、安遠、長寧、龍南、全南、定南、寧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猶、崇義。民國15年(1926年),廢贛南道,縣直隸省。民國21年(1932年)全省劃為13個行政區,贛南各縣分屬第九、十壹、十二、十三行政區:興國縣歸第九行政區;第十壹行政區(後改稱贛南行政長官公署年)設贛州,轄贛縣、南康、信豐、上猶、崇義、大余6縣;第十二行政區設寧都,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雩都、會昌6縣;第十三行政區設龍南,轄龍南、定南、全南、安遠、尋烏5縣。民國22年(1933年),第十壹、十三2個行政區合並,改名贛南政務專員公署,先設大余,後遷贛州,領11縣。民國24年(1935年),全省改劃為8個行政區,贛南各縣分屬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區:第四行政區設贛州,轄贛縣、南康、信豐、大余、上猶、崇義、龍南、定南、全南、安遠、尋烏11縣;第八行政區設寧都,轄寧都、廣昌、石城、瑞金、會昌、雩都、興國7縣。
民國18年至23年(1929年至1934年)贛州大片土地成為中央革命根據地,贛南各地先後成立蘇維埃政府,分別隸屬江西、湘贛、粵贛、贛南省蘇維埃政府。並於1934年8月在瑞金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和國臨時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