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社發[2011]222號文件在涉及原民辦教師養老補助的條款中規定:年滿60周歲未參保的老民師每年教齡每月...
貌似這個政策是全國統壹的。
國家出臺這個政策是按低保的政策來的,即沒有生活來源的原民辦教師,由國家給予最低標準的生活費用。
感覺沒有什麽不公平的。就象沒有企業養老金的60周歲以上人員,由國家給予最低55元的養老金壹樣。
國家出臺這個政策是按低保的政策來的,即沒有生活來源的原民辦教師,由國家給予最低標準的生活費用。
感覺沒有什麽不公平的。就象沒有企業養老金的60周歲以上人員,由國家給予最低55元的養老金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