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財經資訊 - 接種證在哪裏辦理

接種證在哪裏辦理

居住地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

壹、孩子出生後1個月,家長應帶孩子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種門診去辦理接種手續,建立兒童接種卡和兒童預防接種證。接種門診會給家長打印壹張“預防接種預約單”,上面有接種每壹針疫苗的時間,家長按照預約單上的時間按時帶孩子到接種門診進行接種。

二、在外地出生但在本縣居住的孩子,也應盡快到接種門診辦理預防接種證,讓孩子盡快的補種各種疫苗。若在原地區已接種過疫苗,應帶上原來的預防接種證,根據已接種過的疫苗,安排補種未種的疫苗。

三、家長在辦理預防接種手續時,必須把可靠的通訊住址和聯系電話告訴醫務人員,以便聯系。

四、兒童辦理兒童預防接種證,需要帶好寶寶的戶口簿、出生證以及出生時在出生醫院接種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種卡,到居住地點的街道醫院兒保科辦理《兒童預防接種證,街道醫院會給家長壹個小綠本兒,上面有接種每壹針疫苗的時間,家長定期預約,按照預約單上的時間按時帶孩子到接種門診進行接種。

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即在兒童出生後的壹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兒童預防接種證》。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在兒童出生後壹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或者出生醫院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或者出生醫院不得拒絕辦理。監護人應當妥善保管預防接種證。

預防接種實行居住地管理,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

預防接種證的格式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八條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發現未按照規定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應當向兒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機構、學校所在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並配合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按照規定補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為托幼機構、學校查驗預防接種證等提供技術指導。

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辦法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