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推遲復工和開學的通知(老河口市推遲復工和開學的通知文件)
關於延遲我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告
為進壹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發公***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和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的要求,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我市區域內各類企業應在2月20日24時以後復工。涉及保障公***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經批準可以提前復工。企業復工需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復工人數、生產生活保障和安全管控措施,由行業主管部門現場評估、審核,經分管市領導簽字同意,報市防控指揮部批準後執行。企業復工後,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我市各類學校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此前,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舉行任何線下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
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按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和駐村扶貧工作的責任分工,下沈到所包保的村,接受所在鄉和村的統壹調度,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老河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