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貿易是什麽
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平臺為生廠商和銷售商大宗商品買賣提供了網上交易、行情分析平臺,通過平臺實現大宗商品的訂單、競買、競賣、招標、撮合、掛牌等多種交易處理,系統是集網上交易、網上支付、物流管理、行情分析等功能綜合性的電子商務平臺。
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平臺的建立就是為了使大宗商品快速周轉流通,包括:金屬、農產品、能源、化工、產權、金融衍生品等。進壹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臺軟件的發展將決定電子交易在未來的前景和規模,更加先進的交易軟件系統方便大宗商品現貨的倉儲、交易和流通,縮減同種大宗商品地域間的差異,對於打造國內專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起著助推的作用。參考雲掌財經!
問題二:大宗商品是什麽? 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問題三:大宗交易是什麽意思 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壹般是指交易規模,包括交易的數量和金額都非常大,遠遠超過市場的平均交易規模。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針對的是壹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壹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關情況,深交所的情況可以查閱有關規定。 1、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債券交易數量在2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債券回購交易數量在5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5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壹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
大宗交易制帶來什麽
為重組和兼並創造有利條件,完善場外交易市場體系,增加有價證券的流動性所謂大宗交易制度,簡單的來說,是為壹次 *** 易遠遠大於市場單筆成交規模的交易行為提供的交易制度。深交所發布的細則規定:A股、基金每筆大宗交易申報數量不得低於5000手(50萬股)。大宗交易的概念,並非是指大單手的交易,而是指另壹種交易方式,是指單筆交易如果超過壹定規模就可以選擇這種方式進行交易,這是壹種自願行為。
為什麽會有大宗交易制度
大宗交易制度是為特定的對象服務的,它是海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壹種交易機制。設想有買賣雙方,壹方對某只個股想買的數量很大,另壹方對同壹只個股要賣的數量也很大,如果都通過二級市場撮合,不僅時間、成本難以控制,而且也容易引起股價和成交的異常波動。這時候買賣雙方就可以通過市場外協商的方式,面對面地直接確定是否交易,然後通過某壹券商席位報交易所成交。這樣,既簡化了交易手段,有利於控制交易成本,同時也增強了證券的流動性。
過去沒引入與我國股權結構有關壹次性大筆交易的買賣需求,通常出現在公司的重組、改制、兼並、收購等行為當中。而在我國,這些行為往往都在國有股或法人股股東之間進行,而國有股和法人股是不流通的,不必通過二級市場完成,而是壹種場外交易。所以,較長壹段時間來,大宗交易制度被忽略了。隨著國有股減持工作提上議事日程,證券市場的流通問題正在壹步步得到解決,但是流通問題解決之後,大宗交易就需要
在流通股股東之間進行,如果按照現在的撮合交易制度,無疑是比較困難的。現在我們引入了大宗交易制,體現了壹種制度要先行的思想,無疑是壹種進步。
大宗交易制會為市場帶來哪些方便
首先,它為上市公司的重組與兼並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其次,完善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場外交易市場體系,使市場更有層次;再次,它也增加了有價證券的流動性,有利於下壹步金融創新工具的推出。當然了,交易制度僅僅是壹種制度,它本身並不能保證通過它完成的交易行......>>
問題四:大宗商品主要是指什麽? 大宗商品是指:可以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產品大量用於工業和農業生產和貿易的消費使用的物質商品屬性。
在金融市場,大宗商品是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用作商品,如原油,金屬,農產品,鐵礦石和煤炭的工業原料基地。
商品包括三類,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產品。
商品可以設計為期貨,期權交易作為壹種金融工具,可以達到更好的價格發現和價格風險規避。由於大宗商品大多產業基地,在最上遊,因此反映在期貨和現貨價格變動的供需狀況將直接影響到整個經濟。例如,銅價將增加生產,電子,建築,電力等行業的成本,油價上漲將導致化工產品,推動其他能源,如煤炭價格和供應,並推廣替代能源的價格上漲。投資者,尤其是與投資相關的行業投資者應密切關註供需變化和價格的商品。
問題五:大宗商品都包括什麽? 大宗商品包括:
⑴農副產品約20種:包括玉米、大豆、小麥、稻谷、燕麥、大麥、黑麥、豬腩、活豬、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雞蛋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
⑵金屬產品10種:包括金、銀、銅、鐵、鋁、鉛、鋅、鎳、鈀、鉑。
⑶化工產品5種:有原油、取暖用油、無鉛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膠等。
大宗商品(Bulk Stock)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鋼鐵、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大宗商品同時具有5個特點:
⑴供需量大
⑵原產地
⑶原材料
⑷國家統壹限價
⑸影響國計民生
問題六:大宗商品是什麽。 大宗商品 編輯[1] (Bulk Stock)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並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鋼鐵、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中文名大宗商品外文名Bulk Stock別 稱FI特 點價格波動大、供需量大種 類農副、金屬、化工產品目錄1 特點2 類別3 交易? 期貨? 現貨? 電子4 市場? 趨勢? 環鏈? 現狀? 總體情況5 影響特點編輯壹是價格波動大。只有商品的價格波動較大,有意回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比如,有些商品實行的是壟斷價格或計劃價格,價格基本不變,商品經營者就沒有必要利用期貨交易,來回避價格風險或鎖定成本。二是供需量大。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是以商品供需雙方廣泛參加交易為前提的,只有現貨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範圍進行充分競爭,形成權威價格。三是易於分級和標準化,期貨合約事先規定了交割商品的質量標準,因此,期貨品種必須是質量穩定的商品,否則,就難以進行標準化。四是易於儲存、運輸。商品期貨壹般都是遠期交割的商品,這就要求這些商品易於儲存,不易變質,便於運輸,保證期貨實物交割的順利進行。大宗商品同時具有5個特點:1、供需量大2、原產地3、原材料4、國家統壹限價5、影響國計民生
類別編輯農副產品約20種:包括茶葉、蘋果、玉米、大豆、小麥、稻谷、燕黃金麥、大麥、黑麥、豬腩、活豬、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雞蛋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金屬產品10種:包括金、銀、銅、鐵、鋁、鉛、鋅、鎳、鈀、鉑。化工產品5種:有原油、取暖用油、無鉛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膠等。
交易編輯
期貨上海期貨:銅、鋁、鋅、天然橡膠、燃料油、黃金;大連期貨:黃豆、豆粕、玉米、豆油、棕櫚油、塑料、焦炭。鄭州期貨:硬麥、強筋小麥、白糖、棉花、PTA、菜油、甲醇。大宗商品可以設計為期貨、期權作為金融工具來交易,可以更好實現價格發現和規避價格風險。由於大宗商品多是工業基礎,處於最上遊,因此反映其供需狀況的期貨及現貨價格變動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經濟體系。例如,銅價上漲將提高電子、建築和電力行業的生產成本,石油價格上漲則會導致化工產品價格上漲並帶動其他能源如煤炭和替代能源的價格和供給提升。投資者,尤其是投資相關行業的投資者應當密切關註大宗商品的供求和價格變動。
問題七:大宗交易指什麽? 大宗交易問答
壹、業務部分
1. 大宗交易的金額與數量有何規定?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市場進行的證券單筆買賣達到如下最低限額,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壹)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三)債券交易數量在2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四)債券回購交易數量在5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5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2.投資者如何進行大宗交易?
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可通過該席位進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資者進行大宗交易,應委托其辦理指定交易的本所會員辦理。
3.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陸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準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受當天成交數據.
4.哪些證券不能進行大宗交易?
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報。
5.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哪些內容?
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意向申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證券代碼;
(二)股東帳號;
(三)買賣方向;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內容。
意向申報中是否明確交易價格和交易數量,由申報方決定。
買方和賣方就大宗交易達成壹致後,代表買方和賣方的會員分別通過各自席位(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通過該席位)進行成交申報,成交申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證券代碼;
(二)股東帳號;
(三)成交價格;
(四)成交數量;
(五)買賣方向;
(六)買賣對手方席位號;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內容。
買方和賣方的上述成交申報中,證券代碼、成交價格和成交數量必須壹致。
6. 意向申報時應註意哪些問題?
意向申報應當真實有效。申報方價格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規定的最低價格買入或最高價格賣出;數量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最低限額成交。
買方和賣方根據大宗交易的意向申報信息,就大宗交易的價格和數量等要素進行議價協商。
當意向申報被其他參與者接受(包括其他參與者報出比意向申報更優的價格)時,申報方應當至少與壹個接受意向申報的參與者進行成交申報。
7.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如何確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
8.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是否能撤消或變更?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須經本所確認。本所確認後,買方和賣方不得撤銷或變更成交申報,並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相關的清算交收義務
9. 進行大宗交易的帳戶(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是否應有足額的證券或資金?
會員應保證大宗交易投資者帳戶(包括會員自營賬戶)實際擁有與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相對應的證券或資金。
10.大宗交易的費用如何收取?
大宗交易的交易經手費按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下同品種證券的交易經手費率標準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債券、債券回購下浮10%), 其它費用同集中競價交易。
11.大宗交易的信息如何披露
大宗交易收盤後,本所在指定媒體上公布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
問題八:股票裏說的大宗交易是什麽意思 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壹般是指交易規模,包括交易的數量和金額都非常大,遠遠超過市場的平均交易規模。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針對的是壹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壹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關情況,深交所的情況可以查閱有關規定。
1、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債券交易數量在2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債券回購交易數量在5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5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壹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
望采納
問題九:經濟學裏什麽叫大宗商品?什麽是大宗交易? 在金融中,指同質化、可交易的、供需量大的商品。他們可以標準化,因此常用於期貨交易,如國際上的原油、銅、鐵礦等等;中國的雞蛋、豆粕等。現在說的大宗交易壹般指這些品種在計算機上的交易,就是期貨、現貨等。
問題十:國際貿易裏的大宗商品貿易是什麽意思? 大宗貿易就是指大宗商品交易。
通俗的講大宗商品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
包括三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大宗農產品, 常見的大宗商品有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
根據國家商務部《大宗商品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界定是指:
以買賣雙方繳納保證金為入市條件
采用集中撮合交易方式進行
大宗商品標準化合約交易
在合約有效期內根據浮動盈虧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隔日無負債結算或者其他提前結算制度的機構或市場,
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