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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高考的最新動態

異地高考方案年底前將出臺 

2012年10月15日是市教委承諾給予回執的最後壹天。上午,市教委將“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交給家長代表。

對於“關於北京市異地高考研究情況、實施時間和隨遷子女高考資格認定問題”,“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回復,北京市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等相關部門正在市委、市政府的統壹部署下,研究起草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經市委、市政府會議審定後,原則上於2012年年底前出臺。”

對於“關於2013年非京籍高三學生是否有在京報考考試資格問題”,告知書回復:“2013年我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需按照教育部工作規定,由北京教育考試院制定、發布。據了解,我市尚未接到教育部關於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請隨時關註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發布的信息。”

北京市2013年高考報名於12月1日至5日進行網報。北京教育考試院稱,《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已明確報名條件。報名參加北京2013年高考的考生須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外地轉京戶口限於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戶者。 2014年起山東允許非戶籍考生就地高考

山東發布《山東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決定從2014年起穩步推進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規定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並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實際意義不大

1、設置壹定門檻條件:有高中段完整學習經歷方可報名;

2、山東省分數線遠高其他省份,對外省考生吸引力不大。

國內最早放開“異地高考”政策的山東省將於2014年度高考首次接納非戶籍考生。山東省教育廳總督學徐曙光介紹,非戶籍考生在山東參加高考必須符合幾個條件,首先必須是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次必須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再次必須是具有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考生總數預計不超過1.5萬人。

在2012年被視為“異地高考”破冰之年後,2014年正式踏入“異地高考”第壹年。最受關註的北京、上海等地也出臺了具體方案。 兩年後將率先放開“異地高考”

福建省教育廳發出消息,從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專家認為,由點到面逐步推開“異地高考”是種穩妥的做法,但推進異地高考仍需要考慮協調好本地生源與外地生源的利益等問題。 三年內試行異地高考 “僧多粥少”背後的博弈

7月,廣東省政府頒布《深入推進基本公***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明確規定在2014年前,廣東將試行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在輸入地就讀學校參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內高職高專院校接受外省戶籍考生的入學申請。這意味著,廣東將在3年內試行讓外地學生在粵中考、高考,在廣東就讀中學的外地學生不必再回到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

廣東異地高考政策出臺

廣東省異地高考政策正式向社會公布,廣東從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隨遷子女就地升學考試,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廣東借考,2016年起可在廣東參加錄取。作為異地高考的重要配套政策,各地市異地中考政策將於2013年3月底前出臺。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廣東的“異地高考”政策將分三步實施

第壹步,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我省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並可與我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第二步,2014年起,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我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並可與我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新辦法

而最新《辦法》與“三步走”內容壹致,實施時間、所設條件相比都沒有變化。

在最新《辦法》“第三步”的條件闡述中,仍然規定:符合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準入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不過,《辦法》對“隨遷子女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為“隨遷子女在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而《辦法》在其他相關條文中,相關稱謂也表述為“父親或母親”,使條件闡述更為清晰。

廣東《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廣東省教育廳公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新方案仍執行2012年“三步走”政策,明確隨遷子女2016年起可報名高考,明確了“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標準。其中,在廣東省合法租賃住房的,也屬於有“合法穩定住所”,這意味著,細則正式實施後租房者若其他條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粵報名高考。 異地高考方案將適時發布

2012年7月5日,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為河南省高校的校長書記作了壹場關於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報告會。報告會上,杜玉波稱,異地高考方案獲國務院同意,將適時發布。

杜玉波表示,4部委即將出臺壹個“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這個意見國務院已同意,將適時發布。意見將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布局、城市資源承載能力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來確定具體方案。

他透露,這個意見肯定會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布局、杜玉波還提出,自主招生高校應向農村地區傾斜,給農村考生更多上大學的機會。

我國有2.53億農民進城務工,他們的子女也隨遷進城或在流入地出生。據統計,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有1260.97萬人,其中在小學就讀的有936.74萬人。 居住證積分達規定值有望在滬高考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昨日發布消息,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上海擬對居住證進行“積分制”管理,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可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這是四大直轄市中,首個對異地高考予以正式回應的城市。

上海居住證分C證和A證兩類,只要在滬居住半年以上者就可以獲得C證,但要取得A證不僅需要1年以上的居住年限,還需要達到規定的積分。C證持有人子女只能在上海就讀中職學校,無權在滬高考,只有持A證者的子女才能就地高考。亦即只要父母積分不夠,隨遷子女就將喪失在滬高考的權利。由於上海明確規定只有繳納社保才能獲得居住證,上海也成為第壹個在擬出臺的異地高考方案中對隨遷子女家長的社保繳納情況作出明確要求的省市。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A證,積分未達到規定分值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C證。《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設置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壹定的分值,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指標組成。指標體系由市人社局會同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制定並調整公布。 高考無戶籍門檻只要高中完整學籍

安徽省“異地中高考方案”21日公開征求意見,非安徽戶籍學生只要有“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就可在安徽參加2013年高考,享受與安徽籍考生的同等錄取條件。

征求意見稿提出,各地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防止“考試移民”。不過作為人口輸出大省,“高考移民”的可能性並不大。安徽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和平解釋說,在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安徽參加高考的政策實施過程中,如果有考生為此到安徽來考試,由學生學籍所在地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才接受他考試。李和平說,在安徽省的外省籍高中學生約2000人,預計這些學生中有幾百人在安徽參加高考。這對於安徽的幾十萬考生而言,影響不大。

之所以要求有三年完整的高中學籍,李和平說,因為是分省考試,分省命題,分省錄取,如果在安徽沒有接受三年完整的教育,他整個的教育的方式和方法與高考之間的距離可能會存在壹些差距,這樣不利於這個學生發揮他在高中階段學習的水平。

此外,凡在安徽省具有初中學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同樣不受戶籍限制,與學籍所在地的學生同等享有參加中考升入高中階段學校的權利。 湖南省異地高考中考實施辦法24日正式出臺

·報考門檻更低,手續更簡便,實現外籍生源全覆蓋,報考只須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證

·本省戶籍隨遷子女高考報考,在學籍所在地和戶籍所在地均可

今天,備受關註的我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和中考的實施辦法正式出臺。我省方案門檻更低,不僅實現了外籍生源的全覆蓋,而且隨遷子女報考手續更簡便,只須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證即可。

這個名為《湖南省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在廣泛調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實施辦法》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實施辦法》規定,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證書通過註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壹年級起(含高壹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另外,湖南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既可在學籍所在地報考,也可在戶籍所在地報考。其報考時,需提供相應的學籍或戶籍證明材料。 2012年11月份,山西省尚未出臺“異地高考”的相關政策,預計明年不會“破冰”。

山西省2013年高考報名的相關政策表明,高考報名仍限定為常住戶籍在我省,並符合其他條件的中國公民。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學習需要申請在山西省借考的,須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後,方可在山西省辦理借考手續參加考試。凡山西省戶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區)借考。堅決杜絕“高考移民”考生報名。對外省遷入山西省戶籍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仍執行2010年規定:考生單遷落戶壹年以上,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讀;考生單遷落戶不足壹年,且小學、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讀;因購置商品房戶口遷入壹年以上。符合這些規定條件者,方可報名。省招考中心負責人表示,山西省並不是“高考移民”的熱點省份,涉及的學生也並不多,異地高考在山西省可能暫不實行。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30日公布隨遷子女異地高考政策,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該省高中階段具有壹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的,可在江西就地報名參加高考,享受與本省考生同等錄取政策,該新政將於2014年開始實行。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稱,做好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參加高考工作,是促進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

該省規定,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高中階段具有壹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的,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外省籍考生可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學籍地(或居住地)縣(區)招考辦報名參加高考,高中階段學籍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江西異地高考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精神,結合江西省實際情況,江西省就做好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參加高考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重要意義

隨著異地務工人員規模不斷擴大,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人數不斷增多,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等升學問題日益突出。進壹步做好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參加高考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保障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原則

按照“積極解決,條件準入,因地制宜”的總體原則,堅持有利於保障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於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籌考慮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我省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

三、具體政策

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壹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的,可在我省就地報名參加高考,並享受與本省戶籍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政策,自2014年開始實行。

四、報考辦法

凡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壹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的考生,可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學籍地(或居住地)縣(區)招考辦報名參加高考,高中階段學籍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五、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各地招生考試委員會要統籌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教育部門要加強中小學電子學籍網絡化管理系統建設,及時了解隨遷子女基本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考生報名組織、考試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及時提供外省籍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等相關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外省籍務工人員的就業和社保信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的宣傳解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2012年12月19日,市教委公布了重慶異地高考方案。從2013年開始,外來務工人員需在重慶有合法穩定工作和住所(含租賃),無社保納稅門檻,隨遷子女需在重慶高中就讀並具備三年完整學籍均可報考。

值得壹提的是,由於已經公布異地高考方案的省市都將從2014年開始實行,重慶市也成為全國最早實施異地高考方案的省市。

滿足兩條件可在渝高考

根據方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備以下條件,可以在重慶參加普通高考: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並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它報名條件。

“不管父母是在工地務工還是擺面攤,都算合法穩定的職業,只要能夠提供所在街道或相關部門的證明即可。”周旭解釋說,對於合法穩定的住所,租房者要能夠提供房屋租賃證明。

方案還規定,對在重慶市中職就讀的學生,報考對口高職本專科招生考試實行完全放開戶籍限制,只要具備三年完整學籍,不論其父母是否來重慶,均可在重慶市報考。

在壹些已經公布的外省市異地高考方案中,有的省市要求學生家長提供在當地的納稅證明或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記者註意到,重慶市的異地高考方案中,沒有對此做出要求。“考慮到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情況,比如有些來打工的農民工可能還達不到納稅的條件,我們就沒有設置這方面的門檻。”市教委主任周旭解釋說。 2012年12月21日,備受關註的河北省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正式出臺。《方案》對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在河北省的高考報名條件作了詳細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條件:學生有兩年以上高中學籍,家長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和居住證就可報名

根據《方案》規定,流入河北省的隨遷子女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同時提供家長《就業失業登記證》、居住證和高中段學籍證明,即可在河北省參加高考。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由省招生委員會確定。流入河北省的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報名參加高考後,與河北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錄取待遇。

此外,對於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的,《方案》規定,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 2012年12月28日社會廣為關註的浙江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升學政策,正式公布,並確定於2013年開始實施。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浙江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對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江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條件予以了明確。

浙江異地高考考生需具備的條件

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通過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條件,進入浙江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習,並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符合浙江省高考報名的其它條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

具體要求,從高壹年級開學時就在浙江省高中階段連續學習,在省電子學籍系統進行高中電子學籍註冊且按規定完成高中學業,中間不中斷(因故經批準同意休學的除外)。

隨遷子女的高考報名時間和辦法與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網上報名後,需持本人身份證明、完整的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證明,到就學高中所在地進行高考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其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與浙江省戶籍學生享受同樣政策待遇。

在公眾的翹首期盼下,官方劃定的異地高考方案公布期限進入“最後壹天”。包括京滬粵在內的14省區市已先後劃定各自的“門檻”。其它省份的相關政策仍在制定中。

與其它省份相比,京滬粵三地的異地高考“門檻”明顯更高。其中,北京和廣東的方案都強調過渡和漸進。而上海,則壹如此前多方預料,將異地高考與居住證制度掛鉤。

北京的“過渡方案”規定,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部分的錄取則尚未公布放開的時間表。此外,符合條件的外地考生還可在京借考,回原籍錄取。

在上海,根據該市此前公開征求意見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子女按照規定可在上海參加中高考。而外來人員如想辦理A證,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

在京滬粵之外,同為人口流入大省,且教育資源豐富的浙江劃定的異地高考“門檻”相對較低,僅要求考生擁有該省內高中三年連續學習經歷和完整學籍,未對其父母的工作、住所及社保等條件做出任何限定。

人口輸出大省“低門檻”特征明顯

與京滬粵三地相比,壹些人口流出大省因政策推行壓力較輕,推出的異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對家長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低門檻”的特點顯著。

譬如,勞動力流出大省的江西,僅要求隨遷子女具有高中階段壹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且未對家長工作、社保等提出任何要求,系已知條件門檻最低的方案。

河北省的異地高考方案“低門檻”特征亦十分明顯,僅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此外,山東、福建、安徽三省的異地高考方案也僅要求考生擁有當地高中三年連續學習經歷和完整學籍,未對父母的條件做出要求。

而黑龍江、遼寧、重慶三地除要求考生具有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外,還提出“父母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條件。吉林則在上述條件之外,還要求提供父母在當地三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湖南則要求考生自高中壹年級起(含高壹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且需要提供父母在當地的居住證。

多省份方案仍在制定 如何落實受關註

官方要求的公布時限將至 ,但除上述省份外,多地異地高考方案仍在制定中。其中天津、內蒙古、江蘇、雲南、廣西、海南等省區市此前均曾宣稱會在2012年年底前出臺。而山西、陜西、河南、湖北、寧夏、青海、甘肅、西藏、貴州、四川等省份則尚未明確細則出臺的時間。

新疆雖未公布實施細則,卻也已明確了異地高考的“門檻”,規定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

即使是在已經出臺異地高考方案的地區,如何實現政策的全面落實也頗受關註。據報道,在首個發布異地高考實施細則的省份黑龍江,壹些中學仍執行原有學籍政策,致使外地戶籍的高中生無法註冊學籍,也就無法在該省參加高考。黑龍江的異地高考方案也因此被指“光有政策無落實”。

此外,不少省份在其異地高考方案中對考生父母的條件多有要求,“拼爹”意味明顯。譬如,壹些省份要求考生家長提供數年的社保繳納證明以及居住證,這顯然與當前很多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實際享有的工作待遇不符。

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曾坦言,異地高考的難點就在“既有要解決的問題,又有不能碰的問題”,“既要解決隨遷子女的考試問題,又不能影響北京、上海當地考生的權益”。

分析指出,在高教資源不均、戶籍制度牽絆、生源利益難調的多重背景下,異地高考這項關乎數千萬考生的政策,似乎註定難以壹步到位。如何在限制高考移民和促進教育公平兩者之間兼顧各方利益,需要政府強大的政治決心和高度的政治智慧。 2012年12月31日晚,勞務輸出大省四川在全國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從2014年起,隨遷子女可在四川省內就讀地參加中、高考。

記者了解到,該《方案》適用於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初、高中畢業後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進城務工人員包括有用人單位的進城務工人員,從事個體、私營或靈活就業的其他進城務工人員。

《方案》中明確規定了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條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就讀滿壹定年限並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學生均可在當地報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

在備受關註的“異地高考”報考條件方面,方案中規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湖北省異地高考方案2012年最後壹天正式公布,2013年起,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下稱隨遷子女),具有省內高中階段教育學籍並在省內完成三年高中階段教育學習,且監護人有合法穩定職業、在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可在湖北參加高考。

2012年12月31日發布的《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湖北省參加升學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2013年起,湖北開始接收應屆、往屆隨遷子女在湖北參加普通高考、高職統考和技能高考報名。考生除符合普通高考報名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學籍、學習經歷及其監護人的職業、居住地的要求。

2013年湖北省戶籍考生高考報名已結束,符合條件的外省籍隨遷子女,可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補報。2014年及以後外省籍隨遷子女的報名,與湖北省戶籍高考考生同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往屆隨遷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工作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