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朋克
朋克,是壹個特別復雜的音樂流派,看了四個回答,我都有點苦笑不得,這斷章取義的太快了點,麻煩從朋克萌芽來看比較好。
朋克的鼻祖,是地下絲絨,這個溫文爾雅的年輕人組成的樂隊,在沃霍爾的協助下,離經叛道到沒有邊際,第壹張專輯我們不說,爛大街了,雖然它確實好,好到越聽越耐聽,重點是聽他們的(White Light,White Heat)專輯,已經是十足的朋克味道,妳找不出所謂流行音樂的壹絲痕跡,這與第壹張完全不同,隨便哪壹首妳聽,妳聽!
那麽無數人受他的感召,開始幹,包括助手(叫走狗實在是),這裏面伊基冒出來,可是我並不認為該是他,否則大衛鮑伊也是?
開始走向模式的不是性手槍,而是雷蒙斯,它點燃了朋克之火,不要扯什麽史密斯那個女歌手,我從不認為她有超越這些樂隊的地方,性手槍這把火引出的樂隊我不說了,我這有三張朋克精選集,要的來。
隨後,要關註新浪潮,其實它還是朋克,壹種更多元化的變種,甚至多少人都搞不清它是什麽,但它的水準,單NME RS評選出的專輯,像快樂區域,史密斯,說話頭,發明之母,金發女郎等等不勝枚舉,我也不想列歌單。
那麽第三階段也就是垃圾搖滾,涅槃,珍珠醬壹堆樂隊我就不說,不太離譜的數綠日,不過,真的愛聽的不多。
三階段,多聽新浪潮吧,實在不知道它把朋克玩成什麽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