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怎麽處理
民事糾紛處理方法有: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2、調解解決;3、仲裁解決;4、訴訟解決。
壹、民事糾紛怎麽處理
1、民事糾紛處理方法有: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
(3)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糾紛有什麽特點
民事糾紛壹般有下列特點:
1、民事糾紛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糾紛的內容是對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
3、民事糾紛的可處分性,分為行政爭議和刑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