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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入世的承諾有哪些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做出了四個方面的承諾,即降低關稅、減少和消除非關稅壁壘、農業方面的承諾和服務業的開放。在降低關稅方面,我國承諾:到2005年,把15%的平均關稅水平降到10%。降低關稅是我國改革開放自身的需要,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壹種“補課”,同時也是生產全球化的壹個趨勢。

在減少和消除非關稅壁壘,也就是進口配額、許可證問題方面,我國承諾:到2005年,全部取消400種進口配額。因為在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都要取消進口配額許可證,我國承諾取消也是應該的。在農業方面,根據我國同美國達成的中美農業合作協定,我國承諾:取消對美國7個州的TCK小麥出口禁令;放開美國6000多家肉類加工廠對我國的出口等。在服務業方面,我國承諾:逐步放開銀行、保險、旅遊和電信等服務業市場。

1、世界貿易組織的職能是調解紛爭,加入WTO不算簽訂壹種多邊貿易協議。它是貿易體制的組織基礎和法律基礎,還是眾多貿易協定的管理者、各成員貿易立法的監督者、以及為貿易提供解決爭端和進行談判的場所。該機構是當代最重要的國際經濟組織之壹,其成員之間的貿易額占世界的絕大多數,因此被稱為“經濟聯合國”。

2、世界貿易組織前身是1947年10月30日簽訂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5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正式開始運作;1996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正式取代關貿總協定臨時機構;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03年8月30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壹致通過了關於實施專利藥品強制許可制度的最後文件。世貿組織的目標是建立壹個完整的包括貨物、服務、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及知識產權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邊貿易體系,以包括關貿總協定貿易自由化的成果和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的所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