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戴頭盔規定是什麽
騎車戴頭盔規定如下:
1、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2、駕駛人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壹次扣2分;
3、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駕駛員的職責有哪些
1、認真完成公司的派車任務要求,服從派車調度人員指揮;
2、堅持行車安全檢查,每次行車前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確保車輛運行;
3、安全駕駛,正確執行駕駛操作規程,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行車時集中精力駕駛,嚴禁酒後開車;
4、每次出車回來後,如實填寫行車記錄,向派車主管簡要匯報出車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