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類型
手槍是壹種單手握持瞄準射擊或本能射擊的短槍管武器,通常為指揮員和特種兵隨身攜帶,用在50米近程內自衛和突然襲擊敵人.現在手槍的基本特點是:交換保險\槍彈上膛\更換彈匣方便,結構緊湊,自動方式簡單.現代軍用手槍主要有自衛手槍和沖鋒手槍.自衛手槍射程壹般為50米,彈匣容量8-15發,發射方式為單發,重量在1公斤左右.沖鋒手槍亦叫戰鬥手槍,全自動,壹般配有分離城槍托,彈匣容量10-20發,平時可當沖鋒槍使用,有效射程可達100-150米.
目前,國外裝備的手槍,從口徑上看,大多是9毫米口徑,少量的是7.65毫米\7.62毫米\11.43毫米.今後手槍的發展主要要求是重量輕\便於攜行和操作\彈藥在50米內有致命效果並能對付穿防彈衣的對手.
第二類:步槍
步槍是壹種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殺傷暴露的有生目標,有效射程壹般為400米.短兵相接時,也可用刺刀和槍托進行白刃格鬥,有的還可發射槍榴彈,並具有點\面殺傷和反裝甲能力.
步槍按自動化程度可分為非自動\半自動和全自動三種;按用途可分為普通步槍\騎槍等.槍械的口徑壹般分三種:6毫米以下為小口徑,12毫米以上(不超過20毫米)為大口徑,介於二者之間為普通口徑.目前使用較多的是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其特點是初速大,彈道低伸\後坐力小,連發精度好,體積小,重量輕.近年來英\美\德等國也在發展5毫米以下的微口徑步槍.
步槍是步兵單人使用的基本武器,不同類型的步槍可以執行不同的戰術使命.但步槍的主要作用是以其火力\槍刺和槍托殺傷有生目標.因此,在近戰中,解放戰鬥的最後階段,步槍起著重要的作用.
隨著步槍的不斷改進和發展,特別是它已經顯示了的優越性:結構簡單\質量小\使用和攜帶方便\適於大量生產\大量裝備,使得步槍即使在未來的高技術戰爭中,仍將成為軍隊中最普遍使用的近戰武器.
第三類:沖鋒槍
沖鋒槍是壹種單兵連發槍械,它比步槍短小輕便,具有軟高的射速,火力猛烈,適於近戰和沖鋒時使用,在200米內具有良好的作戰效能.
沖鋒槍結構較為簡單,槍管較短,采用容彈量較大的彈匣供彈,戰鬥射速單發為40發/分,長點射時約100~120發/分.沖鋒槍多設有小握把,槍托壹般可伸縮和折疊.
沖鋒槍是第壹次世界大戰時開始研制的,當時是9毫米口徑沖鋒槍.二次大戰中,不同型號和不同口徑沖鋒槍相繼問世.戰後以來,隨著自動步槍的發展,沖鋒槍與自動步槍的區別越來越小,有些已很難定義和分類,如德國的STG44突擊步槍\前蘇聯的AK47自動步槍等通常也稱為沖鋒槍,其口徑多在7.62毫米左右.
沖鋒槍是壹種短槍管\發射手槍彈的抵肩或手持射擊的輕武器,裝備於步兵\傘兵\偵察兵\炮兵\摩步兵\空\海軍等.沖鋒槍是沖擊和反沖擊的突擊武器,在前兩次世界大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沖鋒槍的基本特點可概括為:體積小,重量輕,靈活輕便,攜彈量大,火力猛烈.但由於沖鋒槍槍彈威力較小,有效射程較近,射擊精度較差,加之步\沖合壹的突擊步槍的問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其戰術地位逐步下降.從國外輕武器發展勢頭來看,除了微型\輕型\微聲沖鋒槍仍有生命力以外,常規沖鋒槍將被小口徑突擊步槍所取代.
第四類:機槍
機槍是帶有槍架或槍座,能實現連發射擊的自動槍械.
機槍帶有兩腳架\槍架或槍座,能實施連發射擊的自動槍械.機槍以殺傷有生目標為主,也可以射擊地面\水面或空中的薄壁裝甲目標,或壓制敵火力點.通常分為輕機槍\重機槍\通用機槍和大口徑機槍.根據裝備對象,又分為野戰機槍(含高射機槍)\車載機槍(含坦克機槍)\航空機槍和艦用機槍.輕機槍裝有兩腳架,重量較輕,攜行方便.戰鬥射速壹般為80~150發/分,有效射程500~800米.重機槍裝有穩固的槍架,射擊精度較好,能長時間連續射擊,戰鬥射速為200~300發/分,有效射程平射為800~1000米,高射為500米.通用機槍,亦稱兩用機槍,以兩腳架支撐可當輕機槍用,裝在槍架上可當重機槍用.大口徑機槍,口徑壹般在12毫米以上,可高射2000米內的空中目標\地面薄壁裝甲目標和火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