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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女花七百元網購葡萄幹以三無產品為由告上法院索要十倍賠償,法院咋判的?

壹女花七百元網購葡萄幹以三無產品為由告上法院索要十倍賠償

烏魯木齊,曲某花費729.51元在“果滿飄香”商行的淘寶網店店鋪內購買了“新疆吐魯番特產超大綠香妃王葡萄幹特級超大可率無核提子商用500g”10份和“新疆產葡萄幹紅香妃王葡萄幹免洗特大紅香妃500g特特級超大20新貨”10份。

收貨後,曲某就立即以“果滿飄香”商行銷售的葡萄幹包裝食品袋上沒有標註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執行標準、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生產日期等食品相關信息,屬於三無產品為由,向市監局投訴,未果後又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十倍賠償,法院這樣判決。

曲某購買“果滿飄香”的葡萄幹後,經過觀察,發現葡萄幹的包裝袋上寫著生產日期見封口,卻怎麽也找不到生產日期。再壹看,包裝袋連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執行標準、生產廠家聯系方式和地址什麽也沒有,就認為自己受到欺騙,購買了三無產品,遂要求商家10被賠償,遭拒後,又向法院提起訴訟。

曲某主張他購買的葡萄幹屬於預包裝食品,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生產經營未標明生產者名稱、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消費者主張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依據食品安全法148條規定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且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以未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曲某的上訴理由看起來非常充分,應該勝券在握,但“果滿飄香”商行也提出了非常充分的辯解:首先、他們店鋪銷售的散裝葡萄幹,就是將葡萄曬幹制作的,並不需要進壹步加工制作,屬於“食用農產品”,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無需辦理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其次、銷售的產品都是他們親自制作的,質量從沒有出現過任何問題,且曲某本人對質量也沒有提出異議;

再者、曲某屬於職業打假者,不是普通消費者,不應當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不過,他們鑒於曲某對產品不滿意,同意退貨退款。曲某提出異議,指出店鋪最初的宣傳並沒有“散裝”二字,是他起訴以後,店鋪才悄悄更改的。

法院經過審理,將該案的爭議點歸納為店鋪所售葡萄幹到底是否屬於“散裝”,是否屬於食用農產品。如果屬於,曲某的訴訟請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如果不屬於,曲某的訴訟請求就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針對該問題,法院認為,雖然店鋪宣傳語最初沒有“散裝”兩個字,但從宣傳圖片,以及壹般人的理解來看,應當得知店鋪銷售的就是“散裝葡萄幹”,而散裝葡萄幹根據常識,只需要將葡萄曬幹就行,並不需要進壹步加工制作,屬於食用農產品。

法院咋判的

既然店鋪經營散裝葡萄幹無需取得的經營許可證,自然就不屬於三無產品。且曲某已經食用壹包,並未提供葡萄幹存在質量問題和自己食用後身體有異常的證據。因此,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商行退還曲某剩余葡萄幹購物款773.01元(食用的壹包不予退款),駁回曲某其他訴訟請求。曲某不服,又提起上訴,但被駁回。親愛的讀者朋友,對此有什麽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