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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購物被騙找哪個部門投訴

消費者在電視購物中被欺騙的,可以通過協商、向消委會投訴、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等方式維權,而電視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電視購物被騙的投訴途徑是:

1、可以到廣電總局投訴。向播出電視購物節目的電視臺所在地反映,電視臺應該付壹定的責任。

2、可以到工商部門投訴。向發貨地所在城市的工商、消費者保護部門反映,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3、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網購發生爭議怎麽解決?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之,如果消費者發現電視廣告銷售商品涉嫌欺詐的,可以向公安部門舉報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當提供電視購物廣告的電臺因監管不力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甚至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時,消費者可提起訴訟,要求該電臺與銷售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