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勤榮的背景資料
高勤榮案全記錄
1995年運城地委、行署決定在全區“大幹快上”發展滲灌。在不到壹年的時間內,運城投入資金2.85億元,完成滲灌控制面積103萬畝,配套76.7萬畝;
1996年底,就職於山西某媒體的記者高勤榮,聽到農民抱怨這項滲灌工程對農業生產幾乎無用;
1997年底,高勤榮經過壹個多月的調查走訪,發現運城滲灌造假嚴重,勞民傷財,隨後向中紀委和《人民日報》寄發內參;
1998年3月,中紀委就高勤榮反映的運城滲灌問題作出批示,要求山西省紀委先行查處;
1998年4月5日,山西省紀委官員找高談話,要高交代問題;壹個由多部門組成的專案組此後長駐運城,不過調查的重點不是假滲灌;
1998年5月27日,《人民日報》讀者來信內部版刊發高勤榮的文章《山西運城搞假滲灌浪費巨額資金》,運城滲灌造假被首度公之於眾;
1998年7月,山西省紀委官員再次找高談話,問:為什麽要寫內參?寫內參的動機是什麽?誰提供的線索?
1998年9、10月,《南方周末》、《民主與法制畫報》(本報前身)、央視《新聞調查》、《焦點訪談》等媒體相繼報道運城“假滲灌”,山雨欲來風滿樓;
1998年12月4日,高勤榮在北京被抓,12月26日被正式逮捕;
1999年4月28日,高勤榮在運城市人民法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高勤榮涉嫌“介紹賣淫罪”、“詐騙罪”和“受賄罪”。辯護律師為高勤榮作徹底無罪辯護,申辯高案涉嫌打擊報復、程序違法、栽贓陷害,並指出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壹項能夠成立;
1999年5月4日,壹審法院認定高勤榮上述三宗罪,判刑13年,執行12年。高勤榮上訴,運城地區中院維持壹審判決;
2001年全國兩會期間,7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提案——《反腐敗的記者何以被判重刑》;北京文化和法學界知名人士簽名聲援高勤榮;
2003年,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第壹次會議上,山西籍全國人大代表韓雅琴籲請關註高勤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