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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和儒家的區別是什麽?

壹、創始人不同

1、法家:經過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劇辛等人予以大力發展,遂成為壹個學派。戰國末期,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

2、儒家:是孔子所創立、孟子所發展、荀子所集其大成。

二、核心思想不同

1、法家:提出了至今仍然影響深遠的以法治國的主張和觀念,這就足以見得他們對法制的高度重視,以及把法律視為壹種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這些體現法制建設的思想,壹直被沿用至今,成為中央集權者穩定社會動蕩的主要統治手段。

2、儒家:在思想上形成了仁與禮的壹種張力結構;由內聖而外王,通過內體心性成就外王事功之學;尤註重人與人之間倫理關系,並將之運用到政治實踐中,成為指導性的原則。

三、主張的內容不同

1、法家:範法家將“好利惡害”得人性與國家富強結合起來,用賞賜、刑罰誘使、驅使人們“耕”、“戰”、“告奸”,凡是生產糧食多的、殺敵有功的、揭發違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論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國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貴榮華,而國家也就富強起來了。

2、儒家:打破舊統治階級壟斷教育的局面,變“學在官府”為“有教無類”,使傳統文化教育播及到整個民族。因此儒家思想有了堅實的民族心理基礎,為全社會所接受並逐步儒化了全社會。